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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4 20:10:33| 人氣296|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渡客學佛小札] 犯法與私德不佳不應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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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私德上的過錯我們應私下勸諫,
這是修行人做人處世上的道理。

勸諫三次仍不見其改過,
默擯離去仍敬之。


但若違反國家法律,
被舉發被當面糾舉,
這是在於現行犯,
方便法律制裁,
不應再適用於不舉露其過的範圍。
 
糾正犯法的錯誤不一定要舉露,
如果已經受害甚深,
可以採取秘密處理的方式。
這樣也合於不舉人罪的原則!

若見人違犯私德,
不舉露是對的。

舉露現行犯或罪犯於此訴訟甚多之世在所難免,
萬一一定要現行犯,
糾舉之是對的。
以免貽害大眾。

於傷害大眾甚深之事,
我們應有行公理正義的勇氣。
但密報和舉露又有程度上的差別。

但若私人受傷害且不會再貽害大眾,
隱忍之無妨。

但這條也不適合用在去糾舉僧眾,
僧眾的過失自由僧眾去處理,
在家就是護持就對了,
不應介入僧眾的是非!
但若見不如法,
快速遠離該道人就是了。

渡客
 
 

台長: Duke - 渡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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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寺文宣組
抓小偷跟不舉露其過是不可混為一談的。

過的程度已大到危害大眾,
即使自己會受傷害也要勇敢去說。
但最好一切依法行事。

希望大家守法且用不著去訴訟。
2008-05-24 20:14:45
西林寺文宣組
到了某種修行程度,
就不會和訴訟很靠近了。

為了自己可以不去爭吵,
但為民是可以去為正義奔走的,

聽說這樣子的人也容易被魔害就是了,
大家多小心。
2008-05-24 20:20:3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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