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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2 11:56:54| 人氣1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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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設計,web design,網頁設計-兩人服刑7年發現“被害人”活著 傢屬要求改判

網站設計,web design,網頁設計-兩人服刑7年發現“被害人”活著 傢屬要求改判


  據《深圳特區報》報道因勒索引發鬥毆致人死亡,兩被告人在廣東惠州各獲刑15年。服刑7年後,兩被告從親屬處獲悉,當年的“死者”還活著,並已更名申辦瞭第二代身份證。日前,兩被告人的親屬已向惠州有關方面提出申訴,惠州政法部門召開協調會,正積極核查中。

  傷人致死獲刑15年

  惠州市中級法院2006年的判決書顯示,2005年10月25日晚上6時許,湖南省寧遠縣中和鎮人聶發忠和黃印輝到博羅縣龍溪鎮,勒索同是寧遠人、在當地做建築包工頭的何壽成、何林清。何壽成、何林清遂糾集湖南同鄉等10多人(另案處理),攜帶鐵管、刀等工具,毆打聶發忠、黃印輝等人,其間聶發忠被打傷,不治身亡。法醫鑒定:死者聶發忠生前被鈍器打擊多處軟組織挫傷致創傷性休克而死亡。

  據此,法院分別判處被告人何壽成、何林清有期徒刑15年,同時附帶賠償聶發忠父母經濟損失共10萬餘元。

  刑案“死者”仍活著

  今年春節期間,何傢的親戚在與中和鎮聶傢村的人閑聊時獲悉,聶發忠沒死,並且還在村裡。該親戚到寧遠縣公安局戶籍部門查詢發現:“聶發忠”更名為“聶華忠”,於2010年10月20日申領瞭第二代身份證。經向當地公安機關核實,“聶華忠”的戶籍身份信息與被害人聶發忠吻合。

  何林清、何壽成的傢人立即向司法機關提交刑事申訴報告,稱原審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確有重大錯誤,應予撤銷,改判何壽成、何林清無罪並主動啟動國傢賠償程序。

  警方派人調查真相

  刑事申訴報告提出,原審判決認定主要靠言詞證據,且均為聶發忠的母親、哥哥等親人提供的言詞證據;被害人的死亡僅憑被害人哥哥認屍,公安機關未仔細驗明正身;聶發忠“死亡”後也未注銷戶口。

  申訴方稱,本案的賠償金早已到位,且相關部門也已通知“被害人”傢屬,但迄今未被領取。據此,申訴書認為,“被害人”傢屬極可能知道聶發忠未死亡。

  接到申訴書後,惠州市中級法院5月5日召開公檢法聯席會議,責成博羅縣公安部門核查此事。據悉,博羅警方三天前已抵達湖南寧遠進行調查。


台長: shena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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