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六四下臺的中共前總書記趙紫陽1月17日7時01分在北京去世,享年85嵗。新華社發表了簡短的消息。
他的女兒王雁南(趙亮)說:“他終于獲得了自由!”
以下是他在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的講話。
我先說學潮和動亂以來的一些事實以及我當時的思想情況。
四月中旬以來,學生遊行發展愈來愈大,我和大家想的都是使事態盡快平息下來。但是,我也看到這次學潮有兩個很值得注意的特點。一是學生提出要擁護憲法推進民主,反對腐敗等口號。這些要求跟黨和政府的主張基本是一致的,我們不得拒絕。二是參加遊行和支援他們的人非常之多,各界人士都有。北京城人山人海。在這種情況下,我當時産生了一個想法,就是要想平息事態,必須首先著眼於大多數,把多數人的主流肯定下來。因與這個想法聯繫,我還覺得四月二十六日社論有個問題,就是沒有肯定多數人的主流,而是從整體上做了一個多數人難以接受的籠統的敵我矛盾性質的定性。極少數人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渾水摸魚肯定是有的,但是幾十萬人的行爲只由少數的人操縱,是很難完全解釋得通的。學生們認爲四月二十六日社論給他們戴上一頂帽子,情緒變得激烈起來。因此,我曾主張對社論做些改變,鬆一鬆口。
我的這些看法,只是在中央常委的會議上講過,只在這個範圍內同少數中央領導同志交換過意見。我當時考慮這個想法對不對是一個問題,在當時的會議上可不可以提,是另一個問題。我覺得,我的這一個想法,無論如何,是可以在當時的常委會上提出來的。總之,我是想把廣大青年學生和社會上很多同情者的行爲與極少數人的企圖利用學潮渾水摸魚、製造事端,攻擊黨和社會主義的行爲嚴格區別開來,避免把整個學潮籠統地作一個敵我矛盾性質的定性(「一場有計劃的陰謀」,「實質是要從根本上否定黨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著重採取疏導的方針,避免激化矛盾,儘快平息事態。我的不同意見的主要之點就是在這個地方。另外說明一項,我沒有反對過用「動亂」這個詞。我認爲「動亂」只是指學潮規模,和對社會秩序的影響程度而言,並不說明性質,可以是自發的,也可以是敵對的。我在五月十六日常委會上已講過這點。我仔細回想了自學潮和動亂發生以來這些日子我是怎樣做的,哪些地方做得對,哪些地方做得不對或不妥。
(一): 胡耀邦同志的追悼會舉行以前,常委內部沒有什麽分歧。
(二): 追悼會結束後,我提出三點竟見:
1.追悼活動已經結束,社會生活應納入正常的軌道,對學生遊行要堅決勸阻,讓他們複課。
2.對學生要採取疏導方針,應開展多層次、多渠道和各種形式的對話,互相溝通、增進理解。
3.無論如何要避免流血事件,如果出現打、砸、搶、燒、衝行爲要依法懲處。李鵬同志和常委其他同志也都同意。
(三): 四月二十四日到三十日晨我不在北京,對這一段具體情況不太清楚。
(四): 我在五月三日北京紀念「五四」大會上的講話,事前經過了政治局、書記處同志的審核,送審時,不少同志提出了一些修改竟見,根據這些意見,我們對稿子做了多處改動。
(五): 我五月四日會見亞洲銀行理事年會代表的講話,本意是想促進學潮的平息,同時也想使外資增強對中國穩定的信心,講話發表後,開始聽到的是一些好的反映。我當時並沒有意識到有什麽問題。李鵬同志也對我說,話講得很好,他在會見亞行年會代表時,也要呼應一下。這次講話的調子比較溫和。我的這次講話,從當時各方面的反映看,效果還可以。後來同志們批評我的講話未經常委討論,這是事實。不過,中央各位領導同志接待外賓時的談話(除正式會談方案外),歷年都不提交常委討論,一般都是根據中央的方針自己去準備。
(六): 於五月八日的常委會和五月十日的政治局會、四月二十七日的大遊行後,學生們堅持要我們改變四月二十六日社論的定性。我非常爲難。我當時的想法是,先繞過這個問題,在廉政和民主建設方面辦幾件好事,使群衆看到我們正在做出努力,事態也許會遂步平息。等到大家都冷靜下來以後,也許比較容易取得同一意見。因此我在這兩次會上提出了向人大常委報告清理公司的情況,公佈高級幹部的收入和身世,取消八十歲(或七十五歲)以下領導人的特供,由人大常委依組織專門委員會對涉及高幹及其家屬的舉報案件進行獨立調查(萬里同志考慮得比我周到,他建議由人大成立有權威的廉政委員會)。
在廣泛討論的基礎上,制定新聞法和遊行示威法等等。我的這些建議在常委會和政治局會議上都只是提了一下,以後還準備再討論,並沒有正式做出決定。我的基本想法是,把廉政作爲政治體制改革的一件大事來抓,把廉政同民主、法制、公開性、透明度、群衆監督、群衆參與等密切結合起來。五月十三日上午,我和尚昆同志在小平同志處彙報時,向小平同志報告了這些想法,小平同志贊成,說要抓住這個時機,把腐敗問題好好解決一下,要增加透明度。
(七): 關於我同戈巴契夫談話的問題。十三大以後,我在接待國外黨的主要領導人時,曾多次向他們通報,我黨十三屆一中全會有個決定, 小平同志作爲我黨主要決策者的地位沒有改變。我的目的是讓世界上更明確知道小平同志在我們黨內的地位不因退出常委而發生變化,在組織上是合法的。這次訪朝,我也向金日成主席談了這個問題。我跟戈講這個問題實際上是慣例了。問題在於這次作了公開報導。我從朝鮮回來後,聽說小平同志四月二十五日關於學潮問題的講話廣泛傳達後、社會上引起很多議論,說常委向小平同志彙報不符合組織原則。還有一些更難聽的話。我覺得我有必要加以澄清和說明。在戈巴契夫來訪的前兩天,我與工人和工會幹部座談對話時,會上也有人提出這類問題。當時我根據十三屆一中全會的決定,作了說明,效果良好。他們說,我們過去不瞭解,現在知道了就好了(喬石、胡啓立、閻明複等同志均在場)。在此之前,陳希同同志就針對人們有關「垂簾聽政」的錯誤議論向大專院校工作的同志們做了解釋,說明了黨的十三屆一中全會有關決定的情況,效果也是好的。陳希同同志在四月二十八日的常委會上還彙報過這個情況。因此,我就考慮,如果通過公開報導,把這一情況讓群衆知道,對減少議論可能有所幫助。我當時向戈巴契夫同志通報的內容是,十三屆一中全會鄭重作出一個決定,在最重要的問題上仍然需要向鄧小平同志通報,向他請教(我有意識的沒有講,可以召集會議和由他拍板的話)。鄧小平同志也總是全力支援我們的工作,支援我們集體作出的決策。照理說,這些內容的話,是不會給人以一切事情都是鄧小平決定的印象的。我實在沒有想到,這樣做,反而傷害了小平同志,我願對此承擔一切責任。
(八): 關於五月十六日夜間的常委會。我從朝鮮回來以後,聽到各方面對四月二十六日社論的反映很大,已成爲影響學生情緒的一個結子。當時我曾考慮,可否以適當的方式,解開這個結子,以緩解學生的情緒。五月四日,我和李鵬同志談了我對這個社論的一些意見。李鵬同志表示反對,因此我覺得要重新考慮是很難很難的。我又同尚昆同志商量,我考慮先繞開這個難題,對性質問題淡化,逐步轉彎子。但是到了五月十三日幾百名學生宣佈絕食。其中一個主要的要求就是改變那篇社論的定性。我感到事態十分嚴重。這個問題已無法繞開,因此才在五月十六日晚的常委會上提了一下這件事(這是第一次在正式會議上提出)。李鵬同志說,社論中所說的「這是一場有計劃的陰謀」、「是一次動亂」、「其實質是要從根本上否定中囯共產黨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擺在全黨全國各族人民面前的一場嚴重的政治鬥爭」是小平同志的原話,不能動。我當時不同意這種說法。
(九): 五月十七日,在小平同志處召開的常委會上,李鵬、姚依林同志批評我,把學潮升級的責任全部歸結到我五月四日在亞銀年會上的講話,其激烈的程度出乎我意料之外。這次常委會再次肯定四月二十六日社論的定性,並作出了調軍隊進京戒嚴的決策。我表示有決策比沒有決策好,但我非常擔心它將帶來嚴重的後果。由我來組織執行這個決策,很難得力。我是在黨的會議上坦率地講出我所擔心的。會後我再三考慮,很怕因爲我的認識水平和思想狀況而影響和耽誤常委這一決策的堅決實徹執行。我在情緒比較急躁和衝動的情況下便想提出辭職。尚昆同志知道後,立即勸我說,如我辭職,將在群衆中起激化作用,並說常委內部還是能夠繼續共事的。我無論如何不能做使黨爲難的事。因此辭職信沒有發出。但情況的發展仍使我憂心忡忡。五月十八日,我又給小平同志寫信,要求他再次考慮我的竟見,並打電話給尚昆同志,請他再向小平同志說一下。我覺得無論如何,在黨內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是允許的。身爲總書記有不同看法如果不提出,並不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現在回想,辭職信雖然沒有發出,但當産生這個念頭,從全局來看,就是很不妥的。
(十): 關於五月十九日淩晨到天安門廣場看望絕食的學生。原來在學生絕食二天後,我就準備去看他們。後來我又幾次提出要去,但都因種種原因而未去成。五月十九日學生已絕食進入第七天,有死人的危險,已經到了緊急關頭。儘管我當時身體已感不適,但我還是下了決心一定要去。因爲學生己絕食七天,在那樣的情況下,我去了以後,除了動之以情,勸說他們停止絕食外,還能說些什麽呢。在我們看望之後,當天絕食學生的情緒已有緩和,並於當晚九時,宣佈停止絕食。我不能說我的講話在這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但起碼是沒有起反作用。
(十一): 關於我沒有出席五月十九日晚召開大會的問題。我要說明,那天我是因爲有病向常委請假的。喬石同志在會上也是這樣宣佈的。我請了三天病,假滿以後我就沒有工作可做了,也不再讓我參加任何會議。情況我也就不知道了。
從以上可以看,我對處理學潮和動亂的問題當時總的想法就是要設法緩和與學生的對立,爭取學生中的大多數,使學潮逐步平息下來。我十分擔心在同多數人的矛盾尚未緩解的情況下採取強硬手段,特別是動用武力,將很難避免發生衝突和流血事件,那樣就會使事態更加擴大,即使把學潮平息下去,將會留下很大的後遺症。
最近小平同志發表了非常重要的講話,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他說,這場風波的到來,是不以人的意志爲轉移的,是國際大氣候和國內小氣候影響的必然結果。還說,現在來比晚來好。如果從這樣的高度來觀察問題,我的原來的那些想法當然就成爲多餘的了。我當時確實沒有認識到這樣的高度和深度,我願意結合學習小平同志的講話進一步思考這個問題。
改革,包括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這兩方面互相影響。現在看來,除了經濟體制改革、經濟發展外,社會主義在政治體制上,在民主問題上也必須顯示出自己的優越性,在實踐中,我愈來愈感到,政治體制改革對經濟體制改革既不能超前也不能滯後了,應該大體上同步進行,如果太滯後,經濟體制改革就很難繼續下去,而且會産生各種社會政治矛盾。我原來曾想,只要把經濟體制改革搞好,把經濟發展起來,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民就會滿意,社會就會安定,但後來發現,情況不完全這樣。人民的生活水平,文化水平提高以後,政治參與意識,民主意識都會增強,如果思想教育跟不上,民主法制建設跟不上,社會仍然不會安定。
我對李鵬同志的報告中提出的撤銷領導職務的建議沒有意見,但對我提出的「支援動亂」和「分裂黨」這兩項指摘我有保留意見。
對於如何處理學潮和動亂,我的確根據黨章允許的範圍在黨的會議上提出過自己的不同意見。不管這些意見是否可行和有效,但都是關於如何平息動亂的意見。我從來沒有提出過支援動亂的意見。
再從實際情況來看,學潮和動亂的擴大,也不能說是我支援的。事實上從四月二十三日到月底這一段,學潮和動亂急劇擴大,而這段時間我並不在國內。李鵬同志的報告中,說我在亞行年會的講話,使動亂升級,事實上在我講話以後,各大學繼續紛紛複課的情況,說明這種批評不符合事實。當時首都各報都有報導。這至少可以說明我那次講話並沒有引起學潮升級。五月十九日實行戒嚴以後,我就沒有工作了,當然也再沒有發表任何講話。此後動亂的升級更沒有理由說是我的原因,如果說我請病假沒能加五月十九日的會議,以後事態的發展也主要是由於我的原因引起的,這無論如何解釋不通。
關於分裂黨的問題。什麽才是分裂黨的行爲?黨的歷史上是有案例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也有規定。我們黨從來沒有把在黨內的會議上提出不同意見,甚至表示保留意見就叫做分裂黨的。
領導人之間的公開講話中側重點有時有些不同,口徑不那樣一致,人們中間有這樣那樣的議論,這是不斷出現過的事,不能因此就叫分裂黨。而李鵬同志報告中指摘我在亞行講話中沒有提到四月二十六日社論,又指摘我在已經出現動亂的情況下講話中卻說了「中國不會出現大的動亂」,但是就在第二天,李鵬同志在亞行講話中也沒有提四月二十六日社論,而且說中國要努力「避免動亂」。我認爲像這樣一些在不同場合不同時間出現的講話側重點的不同,甚至口徑上不太一致,有些是不合適的甚至是錯誤的,但都不能上綱爲「分裂黨」,更不能因爲我請病假不能出席五月十九日會議算作「分裂黨」的行動。
既然黨章規定黨員有對自己處理意見進行申辯的權利,我今天就著重對這兩個指摘提出申辯,希望予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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