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106/5/64qb.html
跌吧 繼續跌吧
國安基金也請不要進場
昨晚阿扁講了一小時
我沒認真看
因為想也知道他不可能真的講出”答案”
不是我在幫阿扁和阿珍說話
我只想問陳瑞仁檢察官
第一你是否知道金錢流向
若你不知道金錢流向 起訴過程這樣來說是否有瑕疵
當法官問你時你要怎麼說 怎麼對國人交代
第二吳淑珍女士擁有的復訊權利為何沒讓她使用
她沒講話就不能說她使行緘默權
你身為此案的檢察官更應該器而不捨的積極行使你的權責來偵訊她
第三你身為法律人又是本國的檢察官 更應該比一般的老百姓知道
台灣在外交上的困難處 你怎能要求說總統不能說的外交機密對你全盤托出
你說會跟著你一起進墳墓 難道你不用寫起訴書 不用寫報告嗎
那些在報告上的代號 如有熟知案情的人 一眼就能明瞭
那些情報員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就再拿國外友台人士來說
若真的被阿扁抖出來 他們不是要受台灣法律責任
而是他們的本國法律憲法起訴 甚至有可能罪比台灣重
試問 以後有誰敢賣情資給台灣 你硬要阿扁抖出來
是否要給中國知道台灣有多少的情報員在大陸
有多少的民運人士在幫忙台灣
有多少的國際有台人士在私下為台灣奔走
就拿96年台海危機來說 李前總統的一席話 空包彈
危及了多少情報員情咨單位
國際內情 絕非你我一般人民可以想像
連我都能知道國家安全 人民利益得擺優先
你難道真的不知道輕重緩急之分嗎
也不得不讓我懷疑你 是否拿了誰的好處
在這敏感時刻起訴吳淑珍女士
畢竟也快年底了 北高市長選情緊繃
我只能說這整件事所謂的國務機要費
總統無須對人民報告 歷年來皆是 不成文的規定 大家心知肚明
否則給兩蔣那些餘孽的錢 給蔣宋美齡的錢怎不查
那也是非法的 台灣人有義務給他們錢嗎
只起於阿珍愛貪小便宜就這樣 就一介婦人
還有太愛干涉人事 只能說雞婆
如果有貪請把錢拿出來就這樣
因為你跟阿扁都是曾受萬人期待的 所以不得不用高標準
因為你跟阿扁跟以前的國民黨不一樣
也只能說這是審計部挖個坑給阿扁跳
如真要查 隨便講一個 連勝文有八間公司 是否有涉及洗錢
或是幫國民黨託售黨產
請問馬英九你是否要以你那套反貪污的標準來查
要清別人前先清好你自己底下的人
否則真要說 國民黨還真是最大的貪污集團
媽的一切都是政治力在操作
表面上換民進黨執政 機關人員還是泛藍的好吃懶做心態
媽的
台灣快快獨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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