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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2 03:56:13| 人氣87| 回應6 | 上一篇 | 下一篇

。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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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好的不相見,這麼一過是11年,

找到了妳口中愛妳的人了嗎?

1.26與妳分手後的他是不是也有了論及婚嫁的伴?

那幾年妳們奮不顧身的要在一起,

不論天要塌地要滅都要相守到山無稜天地合才敢與君絕。

11年過後的我們是不是都比當年膽小的多,

顧慮的到最後任時間消逝...

下次再遇見我一定耍賴的說老早就記不得為什麼當年說好了要絕交,

為什麼都不打電話給我!

台長: 。日頭赤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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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嗍
那就自己打過去唄.
2011-06-13 12:30:44
小兒
我只是想耍賴阿...
2011-06-14 13:10:14
噗嗍
想念就過去吧.
2011-06-14 19:56:27
小兒
電話..在手機裡的也老早因為手機淘汰不見蛋了。
2011-06-14 19:59:33
噗嗍
那...就算了吧.
2011-06-14 20:10:57
小兒
被記得是幸福的...(自以為中
2011-06-15 00:09:1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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