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好的不相見,這麼一過是11年, 找到了妳口中愛妳的人了嗎? 1.26與妳分手後的他是不是也有了論及婚嫁的伴? 那幾年妳們奮不顧身的要在一起, 不論天要塌地要滅都要相守到山無稜天地合才敢與君絕。 11年過後的我們是不是都比當年膽小的多, 顧慮的到最後任時間消逝... 下次再遇見我一定耍賴的說老早就記不得為什麼當年說好了要絕交, 為什麼都不打電話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