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有好生之德
就算是殺人犯,法律都還授與其改過自新的機會
悠遊在水裡的魚兒,強迫它們居住在小小的魚缸裡剝削自由不說,生物鏈也僅為飼養魚兒的主人們來操控安排。
從水族館裡的大池買回的新魚兒,要適應新環境,有時還來不及習慣就被欺負的滿缸跑,因之喪命的魚兒我已數不出,肉食性魚兒們吃肉,那畢竟是它的天性,但就是會有人看不慣拿竹筷去修理它。
久了,它受驚嚇的程度已削減了牠的天性,我知道,它將會是下一尾死去的魚兒,不吃就沒有力氣,更無需談爭食。
最兇的魚兒都得不到同情,原本為弱者的因為兇魚已失去天性,次兇的魚兒也就順理成章的開始欺負它,但卻不會再有人拿竹筷去抑制此行為,反而是樂觀其成,所以也就有了下面的對話。
〔這樣下去它會死〕
(我討厭它,才不要幫它,誰叫牠之前都追其它的魚)
靠!這根本是雙重標準阿!(我心想)
原已被剝奪自由的魚兒,漸漸的失去自己的本能。
能說魚兒殘忍嗎?或者是飼養它們的人才殘忍?連魚兒的天性都不能諒解,還去怪罪它不該犯這樣的錯?可笑的是人們吧?(或者是正在寫這白癡文章的我)
既然如此,怎麼不在一買來的當下就殺了它?反正,不過就想看它們死罷了。
或者,飼主們的快樂來自於看著它們痛苦?
喔~不!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改為,這是養魚的樂趣所在?
這樣一來在我眼裡看來,大概可以寫成一篇以謀殺為主題的小說吧?
殺人跟殺魚有什麼不同呢?
都是命一條,不是嗎?
或者,這又是另一則立足點不同的事件?
ps這樣看來,會不會最後..........小兒會跑去出家吃素阿?
圖片:corb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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