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鳥俠的新聞佔據今天中國時報的頭版,和每一個廣播節目的話題。
遛鳥俠因為在bbs站和網友打賭NBA籃球賽湖人隊會贏活塞隊,結果湖人隊意外輸球,網友起哄要他實現諾言:「裸奔」。
這位就讀長庚大學電機系三年級的男孩,為了君子一諾千金和女友商量後,決定在夜裡11點穿著內褲在校園裸奔,但是因為來圍觀的六七百個同學不斷鼓譟,不得不真的脫掉內褲上演全裸演出。
這一場裸奔事件長庚大學送這個孩子兩個選擇:
1.退學。
2.記大過兩支、小過兩支、接受十週心理輔導、寫一萬字的悔過書。
遛鳥俠當然只能選擇後者。
這個新聞還在發酵,聽說下午有台大和長庚的同學帶著鳥籠等道具到台塑大樓去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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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讓我回想起專三快要畢業那個夏天。
那年學校的校刊要我採訪某知名雜誌的總編輯,但該總編輯(超神秘的大牌)甚少接受專訪,在百般邀約後派他的特別助理接受我的訪問,訪問後我寫了一篇稿子登在校刊上…校刊一登出我的麻煩就上門了。
據說那位特別助理除了找到系上來,還透過各個管道找我。
為什麼?
因為我的訪問稿中寫了一段他們認為「對總編輯造成傷害」的話,特別助理認為他當時接受訪問時說的這段話只是讓我當「background」--背景資料,沒想到我會把它寫出來,這段「對總編輯造成傷害」的文章登出後…當然要由撰寫稿子的我出來負責。
怎麼負責?
讓我畢不了業!
當初這一段「狂風巨浪」,系主任一直不讓我出面和特別助理見面。
因為我覺得一篇人物專訪,描述人物「個性性格」那是一定的啊,雖然我是透過特別助理作訪問,可是如果沒有總編輯的允許,特別助理又怎能得到授權對我侃侃而談呢?特別助理說的話如果不能登上稿子,那這個訪問有什麼意義?那我根本不需要約訪,乾脆胡亂寫篇吹捧文章交差了事不就得了?!
整個事件在系主任不斷出面協商後,最後我這個本尊沒有出面道歉,而是系上在校刊上鄭重的登了一篇「道歉啟事」!
那年夏天雖然我順利的拿到畢業證書,但是這個威權龐然機器(知名雜誌)給我的挫折,讓我這個初出社會的新鮮人對文字工作產生了莫大的恐懼感,也讓我很快的離開了文字工作告老還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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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鳥俠事件我是同情孩子的,因為:
1.他脫褲子不是要作姦犯科。
2.他脫褲子不是耍屌混知名度。
3.他脫褲子不是在光天化日搞猥褻自拍。
4.他脫褲子只是為了實現虛擬網路的諾言。
5.更重要的是他許的諾言只是裸奔,不是跳樓自殺…要不然號稱治學績優的長庚大學就等著收屍了!!
年輕只有一次,不要讓莫名的假道學輕易的毀了一個孩子的一生。
任我行200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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