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直希望能把新聞台當作一本日記本,可是你不能。
你多麼希望把天天遇到的痛快或不痛快的芝麻情事巨細靡遺的紀錄下來,自從你在新聞台貼文章後,你變得越來越敏感。
自從你在新聞台貼文章後,除了自己、四周圍熟與不熟的朋友、或匆匆擦身而過的陌生人等,他們在你身邊刻意或不經意產生的對話、表情、肢體動作等景象,透過你都可以輾轉化成一幕幕精采的過客影蹤。
你看在眼裡聽在耳裡,你當下迅速打開心裡的電腦霹哩啪啦的做起筆記來。
通常最先浮現的是第一段的開頭,有了開頭標題很快就浮出檯面,然後本著起承轉合的文意,結尾就具雛形了。就是這樣讓你覺得稍一俯首就能拾來一個別人的故事,就能鑿成一頁侃侃的篇幅。
寫別人(或道聽來 )的故事不難,只要添加一些想像元素和駕馭一些能夠駕馭的文字,寫自己的故事就難上青天。
美國德州大學的一份研究報告這樣寫著:「一個每天花20分鐘,每週寫3到5次的人,看醫生的次數比沒寫的人少一半;因為能寫出心靈的不快的人,可以讓體內對付細菌、病毒的抗體會更有力。」
於是,你認認真真的希望靠文字這個抗生素來對抗生活上不能隨心所欲的細菌、不能痛快人生的病毒。
可是,每次你動心起念了,想明明白白的交代個貨真價實的故事,你的腦子就會九拐八十彎的找不到出口,不是拉拉雜雜地不知所云,就是一個屁兒也擠不出來的恐慌!
你的自律神經還是沒辦法自律!『哪有那麼難的?』你拼命在心中不屑你自己。『就是寫不出來嘛!』另一個你蠻橫對抗著原來的你。追根究底是你已經不小的心依舊怕受傷害,追根究底是你走鋼索式的胡思亂想製造出各種忐忑。
你覺得寫自己一如把自己攤在太陽底下讓觀眾審視般,即使文字是充滿空間感,即使網路充滿距離感,你還是懼怕那種赤裸的感覺。那種感覺就像你正被嗅覺靈敏的犬狗從頭到腳不停地嗅嗅嗅,你心跳到喉頭,好怕好怕你的五腑六臟會一個不小心被狠狠的咬出幾個傷口!
說穿了就是你怕被看穿了。你深怕你在別人的眼裡不是『你』,你就是這樣的沒膽甚至虛偽。所以你學著埋葬紀錄,你過濾什麼是可以留下來的,什麼是該驅之別院的。你還不曾讓自己後悔過~~到目前為止,所以你幾乎已經忘了日記該怎麼寫。
任我行200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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