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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美式足球 大聯盟球員不准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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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美式足球 大聯盟球員不准碰

更新日期:2008/11/11 04:34 曾文祺/台北報導

洋基球團在王建民返國前給他下達「禁跑令」,事實上,大聯盟球團常會叮嚀旗下球員休兵期間不得參與的禁忌活動,甚至在契約上明定禁止球員參與的運動。

曹錦輝的前經紀公司代表鍾孟文說:「以我的印象,包括極限運動如滑板,其他運動如籃球、美式足球等,都列在合約中球員必須遵守不能從事的運動項目。」

為何不能打籃球?原來,打籃球可能傷及職棒球員的手指、拉傷肌肉,所以建仔也曾在過去返國時參與「迎向豐盛公益籃賽」活動,而他只出席但沒下場比賽。

美式足球則是許多大聯盟球員在青年時期的最愛,甚至有能耐進入職業NFL。不過就因傳接球潛藏傷及手指的危險,所以大聯盟球員在休兵期間也被球團告誡不能碰。

近年大聯盟最嚴重的球員意外事件,就屬建仔的前洋基隊友萊多於二○○六年十月駕機意外身亡。萊多那年十月十一日和他的飛行教練駕駛一架小飛機出遊,撞上紐約曼哈頓區上東城一棟四十二層住宅大廈,兩人當場死亡。

因為國際體壇歷來有一些運動員駕機身亡的前例,洋基球團在與熱愛飛行的萊多簽約時,合約中就有「球季中因飛行受傷或身亡,將不支付任何薪水」的特殊條款。只是萬萬沒想到,萊多終結自己棒球生涯、結束生命是因駕機失事。

大聯盟球員被視為球團的「資產」,如同萊多的身價就達兩年六三○萬美元,年薪相當於一億三一五萬台幣,他因意外無法為球隊效力,這些都是花大錢的球團之損失,所以大聯盟球員契約上可能也會有「禁忌條款」。

台長: sakanaimm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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