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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獎(Nobel Prize)是根據瑞典化學家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的遺囑所設立的獎項。諾貝爾是炸藥的發明者,因此也獲得了巨大的財富。但他對自己的發明用於破壞感到震驚,于1895年11月27日在法國巴黎的瑞典-挪威人俱樂部上立下遺囑,用其遺產中的3100萬瑞典克朗成立一個基金會,將基金所產生的利息每年獎給在前一年中為人類作出傑出貢獻的人,以表彰那些對社會做出卓越貢獻,或做出傑出研究、發明以及實驗的人士。
[編輯] 諾貝爾獎的由來
諾貝爾終生未娶,亦無子嗣。在其逝世前,親兄弟也早一步去世。但他的發明-炸藥,取得了眾多的科研成果,也成功設立許多工廠生產,累積巨大財富。
然而諾貝爾對於炸藥作為破壞用途始終感到震驚。在即將辭世之際,諾貝爾立下了遺囑:「請將我的財產變做基金,每年用這個基金的利息作為獎金,獎勵那些在前一年為人類做出卓越貢獻的人。」根據他的這個遺囑,從1901年開始,具有國際性的諾貝爾獎創立了。諾貝爾在遺囑中還寫道:
把獎金分為5份:
- 獎給在物理學方面有最重要發現或發明的人;
- 獎給在化學方面有最重要發現或新改進的人;
- 獎給在生理學和醫學方面有最重要發現的人;
- 獎給在文學方面表現出了理想主義的傾向並有最優秀作品的人;
- 獎給為國與國之間的友好、廢除使用武力作出貢獻的人。
為此,諾貝爾分設了5個獎。
1969年,諾貝爾基金會新設了第6個獎——諾貝爾經濟學獎。
[編輯] 獎金
1901年12月10日即諾貝爾逝世5周年時,諾貝爾獎第一次在原皇家音樂學院頒發了文學、物理、化學和生理學或醫學獎。從1902年起,諾貝爾獎每年由瑞典國王親自頒發。一開始,當時的瑞典國王奧斯卡二世並不同意將此全國大獎頒發給外國人,但後來意識到該獎金對於這個國家的公共價值,他改變了主意。
諾貝爾獎于每年12月10日,諾貝爾逝世那天,舉行正式的頒獎典禮。但是獎金獲得者名單通常在當年的10月份就由不同的委員會宣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因戰爭關係停頓了幾年。
諾貝爾獎的獎金豐厚,在同一年裡,各項獎金的數額是相同的,不同的年份,獎金數額有所變動,其幅度主要取決於市場行情。每個各項獎金可由兩個獲獎者均分享(最多不超過三人);如果當年無人得獎,則該獎金可留待翌年;每一項獎金在五年內至少應頒發一次,以鼓勵得獎人能夠繼續工作而不至於受到財政上的壓力。
[編輯] 獎項
[編輯] 逸事
- 物理,1903年:發現放射性與釙元素
- 化學,1911年:提煉出鐳
- 化學,1954年:化學鍵的研究
- 和平,1962年:反對核武在地面測試
- 物理,1952年:發明電晶體
- 物理,1976年:建立超導BCS理論
- 化學,1958年:測定胰島素分子的結構
- 化學,1980年:核酸DNA序列的確定方法
- 瑪麗亞·居里, 1903年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1911年獲得諾貝爾化學獎
- 丈夫皮埃爾·居里, 1903年,皮埃爾·居里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
- 1906年物理獎和 1937年物理獎的是約瑟夫·湯姆孫Joseph John Thomoson (1892年5月3日 - 1975年9月10日)英國物理學家,英國皇家學會會員 & 喬治·佩吉特·湯姆孫George Paget Thomson(湯姆遜父子)
- 1915年物理獎的是William Henry Bragg & William Lawrence Bragg(布拉格父子)
- 1922年物理獎和1975年物理獎的是Niels Bohr & Aage Niles Bohr(波爾父子)
- 1924年物理獎和1981年物理獎的是Karl Manne Georg Siegbahn & Kai Manne Borje Siegbahn(賽格巴恩父子)
[編輯] 統計數據
截至2006年底,共有768人和19個組織獲得諾貝爾獎[1]。
獎項 | 自(1901年-2005年) | 過去20年(1986年-2005年) |
---|
共計得獎數 | 女性得獎數 | 女性得獎數比例 | 共計得獎數 | 女性得獎數 | 女性得獎數比例 |
化學 | 148 | 3 | 2.0% | 46 | 0 | 0.0% |
物理學 | 176 | 2 | 1.1% | 51 | 0 | 0.0% |
生理學/醫學 | 183 | 7 | 3.8% | 43 | 4 | 9.3% |
文學 | 102 | 10 | 9.8% | 20 | 4 | 20.0% |
和平 | 114 | 12 | 10.5% | 29 | 5 | 17.2% |
總計 | 723 | 34 | 4.7% | 189 | 13 | 6.9% |
經濟學 | 57 | 0 | 0.0% | 34 | 0 | 0.0% |
總計 | 780 | 34 | 4.4% | 223 | 13 | 5.8% |
[編輯] 諾貝爾獎女性獲得者
- (Female Nobel Prize laureates)
共有33位:
1903年 - 瑪麗亞·居里 1963年 - 瑪麗亞·格佩特-梅耶
1911年 - 瑪麗亞·居里 1935年 - 伊倫·約里奧-居里 1964年 - 多蘿西·克勞福特·霍奇金
1947年 - 格蒂·科里 1977年 - 羅莎琳·耶洛 1983年 - 巴巴拉·麥克林托克 1986年 - 麗塔·列維-蒙塔爾奇尼 1988年 - 格特魯德·埃利恩 1995年 - 克里斯汀·紐斯林-沃爾哈德 2004年 - 琳達·巴克
1909年 - 塞爾瑪·拉格洛夫 1926年 - 格拉齊亞·黛萊達 1928年 - 西格里德·溫塞特 1938年 - 珀爾·布克 1945年 - 加夫列拉·米斯特拉爾 1966年 - 奈莉·薩克斯 1991年 - 內丁·戈迪默 1993年 - 托妮·莫里森 1996年 - 維斯拉瓦·辛波絲卡 2004年 - 艾爾弗雷德·耶利內克
1905年 - 貝爾塔·馮·蘇特納 1931年 - 珍妮·亞當斯 1946年 - 愛米莉·巴爾奇 1976年 - 貝蒂·威廉斯 1976年 - 梅里德·科雷根麥桂 1979年 - 德蕾莎修女 1982年 - 阿爾瓦·米達爾 1991年 - 昂山素姬 1992年 - 里戈韋塔·門楚·圖姆 1997年 - 喬迪·威廉士 2003年 - 希爾琳·艾芭迪 2004年 - 旺加里·馬塔伊
[編輯] 按得獎項分類統計數據
[編輯] 爭議
人們對諾貝爾獎的爭議點,除了在各獎得主必須是三人以下的限制外,還有諾貝爾和平獎的頒發對象,少數幾位和平獎得主支持納粹,另外還有諾貝爾獎不設立重要的數學獎。
諾貝爾和平獎的頒發對象有可能並不愛好和平,這是比較大的爭議,因為諾貝爾基金會無法確定得獎人在得到和平獎後是否還會發動戰爭,所以諾貝爾基金會只能在道德層面上約束得獎者,希望得獎者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1919年的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約翰尼斯·斯塔克曾為自身利益為希特勒效勞,與和平獎得主相同,諾貝爾基金會無權利使得主改變自己的看法,也只能在道德層面上約束得獎者。
諾貝爾獎的老規矩:得主必須是三人以下,也產生了較大的爭議,有人說這個規則與西方價值觀相吻合,該獎項只是表彰在科學領域中有重大突破的個人和小團隊的。不過也有例外的是諾貝爾獎中的和平獎,分別在1917年,1944年,1963年頒發給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組織。
諾貝爾獎在對於物理學獎及化學獎的頒發在學術界所引起的爭議也較大(其中最為著名的例子是愛因斯坦沒有因相對論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而在12年後才因光電效應獲獎),參看諾貝爾獎爭議。
關於諾貝爾基金會不設立數學獎[2],民間有很多說法,其中有一個流傳較廣的說法是諾貝爾的妻子與一位名叫雷富勒(Mittag-Leffler)的數學家有外遇,所以諾貝爾本人強烈要求不設置諾貝爾數學獎。不過這個說法也被人指責顯然不實,因為諾貝爾根本沒有結婚。[3](參看:數學領域的諾貝爾獎——菲爾茲獎)隨著計算機的發展,關於諾貝爾獎是否應該增設諾貝爾計算機獎也引發了激烈的討論,計算機圖靈獎被稱為「計算機界諾貝爾獎」。
[編輯] 參考文獻
- ^ http://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nobelprize_facts.html
- ^ (英文)The Nobel Prize Internet Archive.Why is there no Nobel Prize in Mathematics?.於2006年7月30日查閱.
- ^ (英文)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The Prize: Controversy and Landmarks.於2006年7月30日查閱.
[編輯] 參見
[編輯]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