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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9 08:00:00| 人氣5,25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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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岡岸裡國小 岸裡社石碑

網路上查到潭子和神岡有關於岸裡社的古碑,潭子的在石牌公園,神岡的在岸裡國小。石牌公園在潭興路二段,台3線在潭子火車站邊穿過鐵軌,走潭興路。公園的環境不錯,很多人在運動。但是問起古碑不太有人知道
潭陽亭外觀  


石碑現況


字跡已殘  還有被破壞的痕跡 保存狀況不佳


以下碑文和說明引自台灣記憶  嚴禁北路理番弊端碑

特授臺灣北路理番分府、加三級、紀錄三十三次、記功八次、又軍功記大功三次張,為遵批議等事。
乾隆三十五年閏五月初八日,准本產鄒移開,本年五月十二日奉布政使司錢會府;本年四月十五日奉巡撫部院溫批達署司,查議得北路理番同知張條稟番社長宜各款。奉批:遵議各條,雖俱屬番撥,應行分辦事宜。因照撥夫應差、公所飯食、取辦墊筒、究逐漢奸四事尤為切要。蓋番眾愚蒙,官役易犯日甚,事過漸成具文。海疆垂地,法令宜嚴;稽查困難,最易滋畔。仰即分移鎮、道,□飭文武一體遵照、務在寔力奉行,勒石曉諭,俾官役番民永遠遵守,並取碑摹舉□稽查。又奉總督部堂崔批:「據議各條於体恤番黎均有裨益,仰即照議轉飭遵照,寔力奉行,毋稍懈忽」等因。
計估條議:
一、俟稟飭到本分府准批,除移行遵照外,所有奉憲批示「撥夫應差、公所飯食、取辦墊筒、究逐漢奸四事,合敘條議于左勒石永遵。」
二、據稟辦公需得社番,定明□章程一□□□。北路一帶□多水漲,民人不能履行,惟社番習慣可能行走;是以官役來往,遇有水漲,必須社番隨來。
□北路一帶飯店窄山僻地,抵客住宿、守庄夫役稍多,不能不借宿番社公所。□竹塹以北所設倉廒遠離民社,須用算墊餼筒,尤需社番代辦。□□□□□□久奉例禁此□□□□□□□,俱怨在官,准照給工價,不為開立章程,難保不無藉端滋擾。
茲據該同知稟稱:「番夫每里番原定給錢一文錢,民錢越少□□□,照民夫之價給錢二文。官役借宿社中務禁胥役擾累,及倉廒須用算墊餼筒,照銀□□給發」等因。查立法原須因地制宜□□,番社□□□□□□已屬于公有,裨且番黎亦得照給工資,事屬可行;但不可稍有擾累,應如該同知所請錢給發,宜備給社中。務□□□□□□□□社番□□□□往來及□□□□□□□□許查行□赴社撥用番夫。□該同知所稟每里每人給錢二文,□□核計一日所得□□□□□□□□□□□□□□□番夫給價所得一百二十暨一百四十文上下,似與民夫價值相等。□□□□□□□□□□□□□□□□禁止差役□撥□□事宜,務奉嚴切,分別出示曉諭、遵辦,以昭平允。
一、據稟漢奸最宜稽查解遞□□請□□□□□,一經查□□,務須遵照入社□□□□□□□□□□□□□□,例有明禁。該同知責任理番,務須隨時稽查,有犯必懲。
但該同知衙門差役□多□有通遞人犯,難于□□。即偕該同知□□□□飭撥彰化縣□□□應如所請,嗣後該同知遇有應行解遞人犯,即發彰化縣□□,以永凜遵照。
乾隆參拾伍年柒月 日給,右仰遵守。

本件碑記係清乾隆三十五年(西元一七七○年)臺灣北路理番同知張所受給立告示,奉批遵行北路理番四事「派撥番夫依民夫工價、官役借宿番社公所不得擾累、倉廒算墊照銀給發、人犯解遞彰化縣衙門」,則可解決北路偏遠未闊、同知衙役人少的困境。
碑存當地原名「馬鄰埔」,因立本碑而得名「石牌仔」。今日更建「潭陽亭」保護古碑,且綠化環境而設石牌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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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前查資料,得知校內有古碑,卻意外發現岸裡國小歷史頗久


在國一豐原交流道附近的岸裡國小,即將成為百年小學。始建於1917年(大正6),1918年獨立稱岸裡公學校,首任校長由葫蘆墩公學校的校長兼任
***岸裡國小網站的校史採用民國紀年,不標注西元,閱讀的時候請注意

這一棟應該就是日本時代校舍 應該可以清水國小一樣列為古蹟才對


此棟建築不知道是不是學校網站上說的'1930'年蓋的校舍??


後來查岸裡國小的校史,才知道死於霧社事件的新原重志校長,調任霧社前,任教於岸裡公學校,是岸裡的第三任校長
新原校長1921-26在岸裡任教,日本學制4月開學,所以校長交接多於3.4月進行。霧社事件中,新原校長打開宿舍大門讓日人進去避難,自己守在門口。但仍被蕃人殺害,躲避於此的日人也大多被害。當消息傳來,想必岸裡的師生也是很震驚吧歷史的機緣有時候很奇妙啊


以下碑文及說明引自台灣記憶

嚴禁阻斷水圳碑記

候補分州□理臺灣府彰化縣猫霧□司加三級記大功三次戴,為抄案飭遵,以杜後訟事。
案蒙本縣正堂胡,□□□委勘呂必安具控蕭希旦等強拆□□埤、蕭希旦具控敦仔等違斷復築一案等因,本司遵即親詣該處,隨同兩造及埤長、番漢人等查勘情形,并訊各供:緣廖盛等水圳勢近大甲溪,其源從朴仔籬山口而出。該處水源泛散,廖盛等有圳一條,設埤一座,決水引灌東邊一帶田畝;距千餘步之下,又有圳一條,設埤一座,決水引灌西邊一帶田畝。兩埤俱存,蕭希旦等並無強拆。其二埤之下,最後添築一埤,先蒙前憲張勘訊押拆,廖盛等已經遵拆;現有埤跡可考,亦無復築。惟蕭希旦之田在下坵,□上流灌溉禾苗;如遇天□久旱,廖姓佃民若將草蓆遮阻,□水絕流,未免受累,□端□由此起。茲同兩造酌議,除前憲斷拆一埤永不許廖盛等復築外,其二埤□用□石砌成,□水由縫道流出。嗣後旱歲,不得阻以草蓆,聽水自流,以資分灌等緣由;繪圖詳覆縣憲。蒙批:據勘訊明,該兩造均已允服,□□飭遵依□□送繳原卷、繪圖□等因。
據此,除飭遵依申送外,合亟出示飭遵。為此,示仰東保業戶廖盛、張振萬、敦仔及埤長、佃民呂必安等、西保業戶蕭希旦、佃民鄭日省等知悉:嗣後爾等務遵本司詳奉批案,除前憲張勘諭拆去最後一埤,永不許廖盛等復築;其□二埤,遇有旱年,不得用草蓆阻石縫之水,聽其自流。蕭希旦亦不得藉端強拆廖盛等□埤,永息訟端。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二十七年五月 日給,業戶張振萬、王昆清、賴成勝、陳元秀、張文□立石。

碑原立神岡鄉岸裡村望寮水田中,後移置岸裡國小校園內。今人就風化的碑陽新刻蔣中正所題「毋忘在莒」等字,致令原有碑文喪失殆盡,甚憾。幸劉枝萬先生當年採錄,史料得以保存。

另外2碑在警衛室後側的碑亭


3個都是清乾隆年間的古碑  以台中地區說  算是年代最早的 真該好好保存


這一塊幾乎看不到字跡了


幸好後面有碑文說明



斷成二塊的 是勒買番榖示禁碑


字跡稍微清楚



遵立奉禁,不許社番採谷。岸裡社通事敦仔、貓霧□社通事阿甲、副通事□□。
縣主福建臺灣府彰化縣正堂、加三級、紀錄四次、記大功六次、又功一次張,府憲福建臺灣府正堂、加三級、記錄六次、覺羅四,道憲福建分巡臺灣道兼理提督學政、加二級、紀錄四次楊,轉奉督憲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楊,為嚴禁硬派社番買谷之陋習,以裕窮番生計事。
照得臺郡孤懸海外,民番錯處;倉儲谷石,既須本地之充歉,更須供內地之接濟,最關緊要。是以每年動銀谷石,均須乘時就地買補還倉,以裕積貯。從前該廳縣多視買補為利藪,報少買多,假名巧取。將部定六錢之價,任意短發或四錢、或五錢;無論民番,一概發銀硬派。及至收倉時,谷價昂貴,又令交倉一半,其一半照貴價折交。出入之間,牟利無算;番民賠累難堪,怨咨載道。經前部堂嚴切飭禁,責成該道府實力稽查,近來積弊少除。惟是勒令社番領買之弊,未經申明禁令,則□□之困,尚未盡甦。查各社番向化有年,與漢民同屬赤子,原無區別。伊等素來不諳耕鑿,所有名下田園地畝,均□與漢民墾種;每□□遇貼納公租,以資該社各番□食,地方官理應加意体恤。無如利令智昏之員,祇知藉採買漁利,絕不計及社番生計。□于買谷之時,擇租多之社,亦照民戶一例,發價勒買。蚩蚩番眾,迫于官勢,不得不將價領歸。為胥役、通事人等,即從而欺弄百般,派領□□□□谷有限,無可繳倉,即押令向他處貴價買交,或令將所領短價照市值加足折交。收繳之時,胥役、通事又復任意刁難,藉稱打發□□□□□□而索陋規,以肥己囊。一領一繳,賠累奚止加倍。該廳縣明知弊累,祇因有利于己,亦復故為徇縱。哀此愚番,何堪脧剝若此!在該廳縣非不飭行禁止,無如該廳縣率多陽奉陰違,各社番又未必家喻戶曉;邇來縱不敢明目張膽,而弊端終未盡絕。
本部堂躬膺節制,志在安輯海疆,撫綏番眾,合亟出示嚴禁。為此,示仰臺郡各廳縣官吏及社番通事人等知悉:嗣後各廳縣買補倉谷,先報明該道府,將某廳縣應買谷若干?發價若干?明白發示曉諭後。然後將應買額谷,照依部定價值,將谷多民戶公平採買,永不許發價社番,勒買顆粒。倘敢任信胥役、通土等仍蹈前轍,向社番勒買谷石者,該道府一經訪查、或遇告發,立即□□嚴參。如胥役、通事等瞞官舞弊,私向社番指稱免派,講貫需索,許該社番即赴官喊稟,立即嚴拏,從重究處。該廳縣如或徇隱不究,即屬通同弊混,許赴該管上司衙門具控,即行提拏究參,毋稍姑貸。務使勒買番谷之積弊,從此永除,各社番生計充裕,以副本部堂輯海疆至意。各宜永遠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貳拾肆年玖月 日奉發,岸裡社通事敦仔、貓霧□(社通事)阿甲,土目阿六萬、馮下六、盟績、轆仔等仝遵立勒石。


神岡岸裡國小+潭子潭陽亭石碑 到訪日2012-10-23


台長: 阿蓉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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