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本書『誰,綁住了你?』
作者:吳圓生
『不管當前你的處境如何,會享受人生就會掌握處境的優勢;
不懂得享受的人,必然是處處皆不滿。
請「珍惜現在的我們」,因為以前的已經過去,
未來的還不知道在哪裡,而只有現在才是真的。』
裡頭有一篇『老少配』
『結婚的意義在哪裡?
老少配、同性戀配、與殘障配或是傳統模式的配對,
只要能幸福就值得配,而不必以人的外表或年齡來考慮。
贊同與否應以實質為依歸,而不必陷在意識形態的迷思中。』
內文如下:
最近有一位十八歲的少年與五十歲的婦女即將步入結婚禮堂,許多人對這件
事皆有不同的看法。在傳統上,都是男大女小的結婚搭配,女大男小的情形就
少了許多,而年齡差異這麼大之下,更讓人無法適應。其實不管是老少配、同
志配,他們的戀情與感受,或是對愛的需求,與一般人的感受都是一樣的,只
是他們喜歡的對象與眾不同而已。
人,習慣以意識形態來分別一件事,但是每個民族或是個人,在意識形態中
的準則都不一樣。以意識形態去看這件事時,大部分的人都會陷在自我意識的
迷思中。
人的分別準則從生活環境中薰染而來,一種模式看多了之下,人就會視為正
常,否則視為不該。我們不該被傳統的模式所鎖定,更不必以傳統標準為標準
。這些事情不是可不可,對不對的問題,如果別人可以過的很好,我們憑什麼
說別人的不是。反對或贊成都是主觀的,都是心中有準則下的分別,但是這些
準則並不能圓滿這件事。
同性戀而結婚,在某些地區已合法,只是現行社會以異性戀為架構下,他們
受到排擠,對於老少配也是同樣的情形。我既不反對也不支持,乃至傳統的異
性戀也是平等看待。結婚所要訴求的在於幸福美滿,但不是傳統配對就能保證
幸福,也不是反對傳統就不幸福。若要反對應以實質為基礎,而不必陷在意識
形態中的準則。結婚是他們兩個人的事,你的準則能保證他們一定美滿或不美
滿嗎?
即使是殘障、智障者要和一個不相襯的人結婚,我們既不反對,也不必贊成
。因為反對與贊成都不能保證他們的幸福與否。甚至出家和單身一輩子的人,
我們都沒有必要以異樣眼光看待,最重要的,不要陷在意識形態中的準則。
別人的幸福,你我都沒有能力保證,因此,別人的婚姻,我們沒有決定權與
干涉權,而只有建議權。你可以幫助別人解決婚姻上的困難,但是步要增加別
人的困擾;有人覺得分手好,你就幫他分手;有人覺得復合佳,你就幫他複合
。或者有人想分手,你就幫他癒合;有人想重修舊好,你就勸離不勸合。我們
不必死守在某一邊,而是要以所知的最佳狀況來調整。別人既然要如此做一件
事,在規勸不能時,那就拋開個人主觀的看法,祝福、成全他們吧!
這本書我覺得很有FU,
在對於困惑,迷惑中的人們,
也許能有些啟發。
這樣打在報台上會不會被抓?
因為好像侵犯到智慧財產權,
= =
冒著被抓的危險,推薦這本書,
給看這篇文章的人。
『誰,綁住了你?』 作者:吳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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