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末考前,約會出其多,因為周末不只有聖誕節,還有跨年。
原本應該用來唸書的一整天,輕易被一些邀約佔據。
而且考前還看了一場電影。
朋友約看,感覺不會很商業,掙扎幾下就答應了;
內容大概是說一對兄弟,
哥哥擁有一個挺幸福的家庭,妻子美,兩個女兒可愛,
他也是個標準好丈夫,職業是軍人;
相較之下,弟弟沒什麼成就,
大概也因為哥哥的成功和可靠,弟弟總是依靠著家人力量生活,甚至還會闖禍。
後來因為打仗,哥哥被派到中東地區,但還未上場,飛機就遭擊墜毀。
事發突然,誰也沒料到,消息傳回美國,妻子和弟弟特別無法接受,
儘管沒有找到屍體,還是辦了一個簡單隆重的葬禮;
原本生活糜爛的弟弟,在哥哥死後竟開始振作,幫忙照顧哥哥的妻小,
可能妻子和弟弟都太思念他,也可能,因為一時間突然變得寂寞,
他們對彼此稍有心動,ㄧ次妻子還忍不住的吻了弟弟;
他們當然也覺得不行,只是,一些情感曾經暗暗波動。
在另一地,哥哥不幸被敵人俘擄,
原來在飛機墜毀時,他被彈到一旁,
於是他和一個男人被關在僅有一窗的牢房,那男人正是此次任務要搭救的俘虜,
他倆過著不像人的生活,
而那男人,其實已經精神衰落,所幸哥哥不斷鼓勵,男人才勉強撐著;
沒想到有一天,敵軍頭頭受到刺激,突然想槍殺他們,
求饒之下,頭頭給哥哥一支木棍,要他馬上打死另一人,
哥哥當然死都不幹,他無懼的向頭頭大喊,
頭頭也吼了回去,要他馬上做!
後來,他做了,用木棍打死了男人,
關回牢房後,他馬上吐。
不知道過了幾天,國家軍隊進攻至此處,
敵軍投降,他也因此可以回家;
回家後卻發現妻與弟的關係比以前好,
更強烈懷疑,他們「做」了不該做的事,
加上被俘虜的時候,自己徒手殺死一個無辜的生命以自保,
但始終不敢向任何人提起,甚至謊稱被俘虜期間也未見過那人,
於是他個性變得古怪,妻子、女兒都深受其害,
一種可怕的低氣壓壟罩整個家,
雖然妻子不斷表示她和弟弟只是一時激動互吻一次,並沒發生其他事情,
但他還是不相信,
在妻想和他談談到底發生什麼事,讓他變成如此,他也只是一再拒絕,
他的心裡,充滿猜忌和罪惡感,
每天不斷煎熬痛苦;
一天,終於爆發,家暴,
妻子不得已報警,也打電話找弟弟,
後來弟弟趕到,與哥哥扭打,妻女則駕車逃離現場,
警察趕到之後,哥哥被抓去關。
最後一幕,
妻子到監獄探望他,兩人一起在戶外散步,
他看來已好很多,
當妻子再次問他到底怎麼了,
他依然不答,
妻子冷冷地說,要是再不答,以後就再也見不到她,
於是他開始抱著妻子哭,
鏡頭拉遠。
心得:
有時候人死復活,反是件麻煩事,因為世界已因為他的消失,
轉換成另一種規律,他的出現,可能會讓所有人尷尬;
曾經存在的情感,是真的,但是那已經過去了,當別人已換另一種生活方式生活,你這原來的「舊秩序」,說實在,如果不必要,就別再混亂他人的生活吧!因為阿因為,別人可是花了很久說服她/他自己,去相信你已經徹底走出她/他的世界呢!
當然凡事有例外,若他人的世界裡,還爲你保留一個位置,還在期待你的「復活」,那你的出現可能是最大的喜悅囉~但誰有那麼大的信心,確信自己在他人心中的地位,可以一個月、兩三年的不褪淡?當回頭發現一切來不及,可能只能怪命運捉弄吧,如果兩個人曾經那麼契合(當然這是兩個人都要認同的= =,不要自以為好唄~)。
再來就是「疑心病」,雖然每個人多少都有點神經質,尤其是在面對自己很在意、想要佔有的東西,適度的懷疑和吃醋,是好的,因為對方會感受到你的另一種「愛」,但若過度的話,絕對是折磨人,甚至可以把人折磨死= =;懷疑人的,可以假設出千百種情境去輔助他的推論,而被懷疑的,則是一肚子惱怒和無辜,這樣的情況,引出的結果,大家可想而知是何等悲哀;所以,我絕不會和一個非常神經質、疑心病的人在一起,因為那只會帶來痛苦和痛苦,再match都一樣。
又,「不該發生的」;每個人生命中多少都有些不該發生的事,於不可抗的情況下,它就是發生了。發生的事可能是好是壞(這點是指就個人觀感而言),如果自己覺得是好的,但在世俗情況下不被允許,我覺得這樣的事去做okay,但是是在不給自己惹太多麻煩的情境之下,畢竟人生一遭,如果不能取悅自己,那活著似乎有點無聊;如果是不好的事,我認為應該從中走出,畢竟事情已經發生,不過該討回的或該處理的,就應該去面對,轉負面力量成另一股power,如此也對得起自己。
還有一個點,就是「溝通」。在我來說,兩個人在一起絕對需要不斷溝通,和分享心裡點滴;如果一對愛人在一起,不能嘰嘰喳喳開心聊天、分享想法,那兩個人在一起到底是要幹麻?因為世界很大,觀點可以很不同,如果兩個人能有想法的去不斷活化一直被世俗汙濁的心靈,那真的事很棒的事。而且我說的是雙方的溝通,不是一個人唱獨角戲、一個人當觀眾,傾訴和傾聽,絕對是一個人需要學習的重要技能。看看戲中,為了自己生命殺人的丈夫,將秘密囚固在他心裡,夜夜與之共枕,沒人可以分擔,多可悲!如果是壞事,當然一開始就不應該選擇去做,如果是「不該發生的事」但因某些因緣,它真的發生了,那也只好面對,尤其應該跟他老婆說,因為是最親密的人,因為那會是一種舒坦,但那不表示後果會是好的;只是,我想說明的就是,尤其像夫妻,因為已經算生命共同體,所以很多事非說不可,刻意隱瞞是不道德的,如果是不對的事,說了以後,如果另一方要離開,那也是理所當然,做了壞事,的確只剩求取原諒的權力。
以上
民九五,三月十號 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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