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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9 13:38:33| 人氣241|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組織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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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318)萬華分局破獲「天○盟不倒會鶯○分會」暴力討債集團,並以「治平對象」吳○偉為首之組織成員共9人

發稿單位:萬華分局
發稿日期:97年3月18日
聯 絡 人:副分局長陳清南
行動電話:0939-023-762
萬華分局為防止暴力介入選舉,於今(18)日循線查獲以吳○偉為首之「暴力討債集團」犯罪組織成員9人到案,有效淨化選前治安。
以「天○盟不倒會鶯○分會」執行長自居治平對象吳○偉,曾於95年即因涉及暴力討債被移送法辦,交保後仍不知悛悔,更結盟「四○幫」成員,持續從事暴力討債。萬華分局王分局長獲報後,即指示該分局偵查隊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王檢察官銘裕指揮偵辦,經過多月追查,查知吳○偉仍持續經營地下錢莊,再利用被害人急需用錢之際,取得與原本不相當之利率謀利,俟被害人無力償還債款,即糾集幫內成員動輒恃強恐嚇或強押被害人,再以出示子彈要脅被害人,或持木棍、鐵棍等打傷被害人,甚至將被害人打成頭部腦震盪,造成被害人及家人心生畏懼,極度不安,且因懼怕渠等龐大惡勢力,恐遭報復而不敢報案。案經萬華分局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於本(18)日配合全國大掃蕩,在臺北縣中和、永和、板橋、新莊及鶯歌等12處同步執行搜索、拘提,當場查獲該集團首惡吳○偉及黨羽陳○銘、王○焌、李○嶸、曾○豪、劉○名、陳○賢、劉○振、劉○翊等9人到案還有一人在家等候到案黃○嘉,並查獲外型與衝鋒槍相似瓦斯槍1把、工商本票20餘張、借貸帳冊1本等相關證物,全案將犯嫌吳○偉等人以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將持續追查是否有其他被害人,擴大偵辦中。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呼籲曾遭受犯嫌以非法手段侵害逼討債務之被害人勇於出面舉發暴行,以確保自身權益,共同維護良善社會治安。

最後更新日期 2008/03/18

ps:此篇不是我喔!!! 是我們英勇的麵包哥(李○嶸)

不愧是地下社會的十大傑出青年{十大通緝要犯}阿..

跟我一樣喇 沒什抹 哈哈

台長: (呆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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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些..手牽手的完整
還好那段時間我沒有跟你們在一起

不然一起送組織就開心~~~

哈哈哈
2008-07-21 01:44:29
版主回應
= =
2008-07-23 15:11:00
差一些..手牽手的完整
開心~
2008-07-21 01:46:16
♥咘丁
哈哈 沒什麼噢?
耶~~~~~~~~ 開心

XD
2008-07-21 21:07:54
版主回應
= =開心....
2008-07-23 15:11:18
橘寶貝QQ
哈哈哈哈
英勇的麵包哥咧
看到當場笑出來
=口=
2008-07-25 18:05:5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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