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之前代課了兩年多,對教學也算小有心得,
現在念了一些書,接觸到一些新想法,也有了一些新感觸,
其實,之前我有些方法似乎是錯了,
現在想來...好像不應該為了一些外在因素或壓力去強迫學生,
是我看開一點了?還是只因為我現在不在教學現場?
每個孩子都是獨特的個體,應該適才適性,
而我為什麼會覺得每天要接觸那麼多小孩、接觸時間又太短,
哪有時兼顧到每一個?哪有辦法顧到那麼多?
這是藉口吧!
我做了很多反省,也希望自己能有機會做改善^^
總覺得辭不達意,哪天再細說吧~~
說到文法,到底重不重要呢?
前幾天與人談到小朋友的英文文法錯誤,有了一些爭議,
當你聽到"me is sleeping"或者"I hair cut"有何想法?
我們這些受傳統英語教育的人,應該都會覺得刺耳吧!
可是...我不能接受“老師”對學生說“你怎麼犯這樣的錯誤呢?”
即使他學英文學了好幾年了....
第一,我們不是外國人,即使學了好幾年,在這個環境裡,我們認識的辭彙是絕對不可能跟外國小孩相比的...
再者,孩子犯錯是理所當然,應不應該糾正呢?我以前也有這樣的迷思...常忍不住會指正犯錯的學生,可是...這樣是對的嗎?在語言學習的歷程來看,其實孩子是會自我糾正的,當他聽到他念的跟別人或跟老師不同,他會自動修正。老師只需要重複一遍正確的念法,他不難察覺;但立即阻止,有可能會讓他信心受挫而排斥或畏懼。
我不能接受他說:文法一定要學,不一定有趣(或說不需要有趣),只要去接受。
當然,文法要學,也不見得有趣,但是...那應該是針對一定程度的人吧!
我們大概兩歲就會說話,幼稚園國語已經說得很好了,到國小已經有一定的表達能力,但是,有教國語文法嗎?有,但不強調,所以我們一直覺得真正學文法已經到國中了。
先不扯到English as first language or English as second language的差異性,
我們現在不就是要導入“自然而然學會第二種語言”嗎?
那...不是應該在有一定程度了之後,才開始主詞接be動詞再接形容詞、名詞等的介紹嗎?
我是這樣認為啦!也不一定是正確的...
但是,我就是覺得不應該以“我們以前就是這樣學,理所當然他們這樣學也沒錯”為基準,
什麼方法都能學英文,哪一種才是最好的,你能決定嗎?
我自認為不能,憑什麼你認為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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