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收到一張罰單
逼得我不得不去面對我那心愛的車車己是幽靈車一事
一問之下
不管我是否還要使用它 我都必需繳將近五萬元的稅金
厚~
多虧了老爸的幫忙
他準備了十萬元說要我帶著好好的去把車子的事都搞定
真的是多虧了老爸的十萬元
今天下午我的休假就這樣給它沒了
因為難得在監理站度過啊!!
而且帶出去的十萬元幾乎用光光
光是使用牌照稅加上燃料稅就繳給政府七萬多元了
加上違規,重新領牌,車險,驗車....一堆就對了啦
總之
今天真的是給它人財兩失啦
今天的新領悟:千萬不要跟政府的規定過不去!!
不管有多麼不願意 千萬不要跟它過不去
現代的產物--電腦 它可是會為管理單位記錄粉多事的呢
車子要用不用都逃不過要將沒繳給它的錢繳清的命運
唉~
真是謝謝阿爸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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