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可以是為政權服務的工具,可以是對抗政權的良知,一切全看創作者所站的位置,本圖是新加坡被禁紀錄片《新加坡叛徒》的當事人主角徐順全。
去年三月二十三日,我參考了美聯社外電和新加坡海峽時報的報導,在我的部落格上,披露了新加坡電影節請紀錄片工作者Martyn See撤回他的二十六分鐘長紀錄片的消息。
一年之後,Martyn See又有消息了,這回同樣和新加坡電影節有關,因為他的最新作品《賽.扎哈里的十七年(Zahari’s 17 Years)》又參加了新加坡電影節的短片競賽,使得他再度受到新加坡警方的關切,最近還特別約談了他。
一年之後,很多狀況變得更清楚的。首先,Martyn See的中文名字確認叫做施忠明,他個人還有個部落格,名稱很另類,叫做:「No political films please, we’re Singaporeans(我們是新加坡人,請不要拍政治電影)」,充分反應出他渴望自由創作的心情,網址如下:
http://singaporerebel.blogspot.com/。
施忠明去年是因為拍攝了新加坡反對黨人士徐順全的紀錄片《新加坡叛徒》,而遭到當局禁演、警告與調查,因為,新加坡「影視法」禁止放映「政黨政治電影」,所謂的政黨政治電影指的是有關「政黨支持者或者涉及偏見或者評論任何政治事件」的內容,至於政黨廣告或任何以政治為目的的影片也在禁止之列。
雖然新加坡禁演了《新加坡叛徒》,但是拷貝還是流進了馬來西亞、美國和紐西蘭,做過公開放映,再加上國際特赦組織和記者無國界傳媒組織都發動了連署信的抗議行動,讓施忠明成為國際知名的良心電影人。
《新加坡叛徒》在馬來西亞上映時,被新加坡關到牢裡十七年的資深報人賽.扎哈里(Said Zahari)也去看了,映後,施忠明和賽.扎哈里幾度深談,認為他受到新加坡當局迫害,坐了十七年黑牢的往事,也適合拍成電影,因此縱使他的攝影機已經被新加坡警方沒收了,但是機器到處有,借了台機器,他很快就做了訪談紀錄,完成了50分鐘左右的電影《賽.扎哈里的十七年》,為了讓影片長度符合規定,得能角逐新加坡電影節的短片競賽,他可能會剪成上下集。
賽.扎哈里是1960年代《馬來前鋒報》(Utusan Me|ayu)的總編輯,只因為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採取罷工抗爭,一連罷工了九十一天,被總理東姑.拉曼(Tunku Abdul Rahman)視為麻煩人物,趁他回新加坡探視,就不准他再回到馬來西亞。
賽.扎哈里於是就在新加坡組織了左翼反對黨新加坡人民黨(Parti Rakyat Singapura),1963年二月二日清晨,他才剛當選人民黨黨主席不到四小時,新加坡政府就展開一個代號叫做「冷藏行動」的政治鎮壓行動,一舉逮捕了130名左右的翼政治人物及工運領袖。
賽.扎哈里被捕時,行動官還安慰他的妻子說:「沒關係啦,很快就會放回來了。」沒想到他在沒有任何審判的情況下,一關就關了十七年,他的妻子只能含辛茹苦地撫養四個孩子長大(最大的只有六歲),據說,關鍵在於他坐牢的第八年時,他的頭號政敵李光耀指控他是共產黨人。
賽.扎哈里1979 年獲釋後,陸續發後了《漫漫夜魘》和《破曉前的陰霾》兩本回憶錄,追憶當年的抗爭往事,也澄清不實的指控,他強調自己受到蘇卡諾帶領印尼人民對抗荷蘭人獨立建國的革命事件啟發,也讀過馬克斯的書,但是從來沒有加入過共產黨,他被關進監牢,純粹就是因為李光耀視他為政敵。十七年的黑牢坐下來,他已經沒有什麼影響力了,只能教書寫書做研究,然後在 1992 年移居吉隆坡,目前他仍是新加坡公民,不過已申請成為馬來西亞永久居民。
在新加坡拍政治電影,可能會被判入獄兩年,或者罰款十萬坡幣(約一百九十萬台幣),施忠明製作的上一部影片《新加坡叛徒》雖然被禁,但是警方並沒有起訴他,只是一聽說他又完成了第二部政治電影時,警方就不得不再找他來聊聊了,那也是一種白色恐怖。
從《新加坡叛徒》到《賽.扎哈里的 17 年》,施忠明儼然己成了新加坡的民主影像鬥士,站在世界公民的立場,我會持續關注他的消息,因為,我生活在一個可以自由表達意見的開放社會,我珍惜著自己享有的言論自由,免於恐懼,也免於奴役與迫害,把施忠明、徐順全或賽.扎哈里的故事告訴台灣、香港或者大陸朋友,只是一位文人可以聊表心意的舉手之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