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昨天晚上帶了一碗
有大塊牛肉的那種泡麵回家
問她怎麼只買一碗
她說那是之前帶去公司的
因一直都沒吃就又帶回來了
後來哥也下班回來
哥洗完澡後看到那碗突然出現的泡麵
應該是想吃吧
他在那碗突然出現的泡麵上尋了一下後
跟我們說已經過期了就又將泡麵放下
為什麼不丟掉呢
大概是要我們想吃時在自己去確認吧
反正他都已經告訴我們過期了
不用等到想吃我馬上就將泡麵拿來轉了一圈
想確認泡麵是否真的已經過期了
這次沒讓秒針跑太久只轉了一圈就看到040630
果然已經過期了一個多月便將泡麵又放回去
哥都已經說過期了我幹嘛還要再看一遍
這舉動莫非是把別人當白痴
我當然沒有這個意思
我只是對商品上的有效日期感到不爽而已
製造日期和有效期限是消費者在買東西時
可以主動去掌握的保障
所以買東西時我總不忘先找一下商品的製造日期和有效期限
只是每次看到有效日期後面接著
印在碗上、印在包裝上、印在什麼上,這些字時
我就會有點被耍的感覺
就像是以為找到了謎底
揭開後卻看到"再來一次"或"你上當了"這樣的字眼
這還不打緊頂多依指示再找一遍
最令我生氣的是
這"再來一次"經常是"再來耍你一次"
因為日期總是標示的不清楚不顯眼
有的是印在包裝的摺疊處和你玩躲貓貓
有的是印在非常邊邊角落的地方
你非得從頭到尾全面攔截才能找到
有的是印在包裝深色的地方裝起變色龍
最誇張的是只打印沒顏色的方式幾乎和透明沒兩樣
眼睛不睜大精神不集中根本就找不到
遇到這些情形通常只能多轉幾次多找幾遍了
寫到這裡,突然
我覺得我的有效期限竟包含了這些尋找商品有效期限的時間
假設我每天花了十秒
那麼六十年會用掉將近六十一小時
兩天半的時間可以做不少事吧
例如:連續六十年每天花十秒在尋找物品的有效期限這件事上
按照這個假設計算可得此結論
雖然我的有效期限還沒到,但卻已經先少掉六十一小時了
不是少活兩天半而是白活了兩天半
因為那六十一小時裡,我只是在製造二氧化碳而已
我並不愛惜時間而且還是個非常會浪費時間的人
但我不想浪費時間在檢查有效期限上面
因為當我轉了幾遍卻還找不到時我只會覺得不爽
既然是必須做的事
那為何不印在一眼就能看到的位置上
非得要買方抽絲剝繭一番
這是漠視還是投機
既然規定了賣方要標示出對其不利的證供
就該連標示的原則一同嚴定或嚴格執行
難道沒想到賣方可能會變象的迴避與刁難
有沒有相關的法令來規定標示的原則我現在還不清楚
但目前商品上的標示確實並不一致
像製造日期就不是在每個商品上都能找的到
但對我而言製造日期的重要決不亞於有效日期
總之標示能越詳盡對消費者就越有保障
有一點我是可以確定的,就是
我的有效期限還會被某些惡劣心態或繁雜的制度程序給浪費掉
至於多寡只有靠自己去要回了。
就像那碗過期的泡麵
裡面裝牛肉的調味包的有效日期是04123011h
和泡麵不同
這一點哥和妹都還不知道
昨晚我之所以把泡麵又放回去正是這個原因
那包牛肉現在已隨另一包泡麵一同在我的胃裡發熱著呢
(昨晚放回去時也有告訴哥)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