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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1 00:30:43| 人氣1,76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泰佛工作室版主ROW對林小姐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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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佛工作室版主ROW對林小姐聲明稿

起因:我跟林小姐認識,完全是林小姐主動找我聯繫要購買蝴蝶牌


提告原因:

第一點:當初要辦聚會,是林小姐主動提出要提供清涼照片,後來反而說是哈拉;但我曾私下跟林小姐講過,如果不願意也不勉強;但林小姐自己願意提供。詳盡內容已有紀錄存檔以資證明

第二點:關於我要成立協會,或是搞泰佛象神廟的事情,只有少數人知悉,也不是廣大宣傳,但林小姐卻特別去強調我有問題,我不明白原因何在?她也沒有告知我。如果林小姐不贊同我的看法、說法,為何還繼續留在泰佛群組,甚至一直關注泰佛?退群之後,竟然在我所創立的line佛群裡面截圖?


第三:關於性騷擾 : 律師看過fb以及line聊天紀錄,以及超過3位以上不分男女的泰佛工作室佛友也看過。我在林小姐的fb上面留言字眼,完全沒有涉及性騷擾 。請勿斷章取義,不管提供照片,或是要怎樣拍攝,我全部都是建議、附和,難道有觸犯法律?另外,正妹帥哥部份,難道一些牌商沒有請正妹帥哥推廣佛牌?我講這些,並未有性騷擾之意?這些聊天紀錄已經存檔以資證明


第三:林小姐過份斷章取義,完全截圖對自己有利部份,已構成毀謗;散布泰佛工作室版主肖像以及散布我被潑糞趕到台南,買賣假牌,騙財騙色,還說我沒出國等不實言論;還有我跟H先生的詐騙買賣佛牌之間爭議,法院判決版主我勝訴,並不得上訴等事宜我有留底證明。
至於我有無出國、何時回台,必要時也都有証明可以提供。



結果:

我已經按照林小姐私下fb的意見,撤文。我不是怕誰,或是怕林小姐提出告訴,是正義,公理,絕對是在我這邊

林小姐的退群留言,是否構成毀謗,以及未經過我同意散布我照片行為,是否觸法?林小姐可以詢問律師


我方已經保留法律追訴權力;對於林小姐的不實指控,已有證人,證物,可以證明版主我的清白


請林小姐,別再到處散播不實言論,不管在任何公開或是私下場合。如果造成公訴罪,會追查電腦ip位置,或是電話訊息,會有紀錄存檔。

請自重!






以下是我跟林小姐,最後發出的訊息:

林小姐,別忘了是您主動找我買蝴蝶牌,以及進入聊天室還有一些問題,既然您覺得我跟您的理念不合,或是見解有錯誤,為何不早點退出?
還一直要積極的想參加聚會?

不管您要不要提告,或是怎樣,泰佛群裡面至少有五個人以上看過您退群的訊息,公道自在人心


現在不是誰放誰一馬,或是誰對誰理虧,誰理直氣壯!


我也因此掌握到林小姐您個人訊息


不管怎樣,祝福您,希望您別再造謠生事


我沒傷害過你

沒跟你有任何金錢交易

也沒賣過你任何牌 請你別再到處私下跟人發我的照片,或談論我


我相信,泰佛群裡面很至少有五位以上,會證明我的清白


祝福您



by ROW  

我會提供我護照拍照證明證明我何時回台灣,接下來會提相關證據

以茲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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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佛工作室版主ROW對林小姐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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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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