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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4 10:02:22| 人氣1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美肥咖條款 7月1日確定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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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肥咖條款 71日確定上路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勤業眾信會計師陳光宇昨(20)日表示,因肥咖條款(FATCA),經常被形容為「避稅天堂」的英屬維京群島(BVI)近日已正式與美國國稅局完成跨政府協議(IGA)談判,未來將提供其金融機構中美國人的資產訊息;同時,之前因落實困難而一再延後的實施時程,也確定訂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不會再改。
肥咖條款生效在即,陳光宇表示,目前包括英屬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根西島、曼島、澤西島、馬爾他、模里西斯、百慕達等過去被視為是「避稅天堂」的國家,現大多已簽訂跨政府協議;由此舉可見,美國政府是來真的,才會找上這些避稅天堂。
至於對國內金融機構的影響層面,陳光宇說,政府目前尚未簽署跨政府協議,但預估在4月25日前註冊可免扣繳的期限前,國內大型機構及金融集團會自行向美國進行註冊,以免遭處美國來源所得30%的懲罰性扣繳。
被問及其他亞洲國家的簽訂進度,陳光宇表示,據他了解,亞洲經濟體基本上都在進行中,其中南韓的談判階段應已接近尾聲。而國內金融機構須自行向美國進行註冊的主因在於,台灣採行的是「第二模式」跨政府協議。陳光宇解釋,肥咖條款的跨政府協議分為「第一模式」(Model1)及「第二模式」(Model2)兩種。
採「第一模式」的國家,與美國進行的是自動資訊交換,以政府作為中介,轉報帳戶資料至美國;採「第二模式」的國家則是當其中一方國家有要求的時候,才要求另一方國家在六個月內提出稅務資訊,且金融機構也需單獨與美國國稅局簽約。陳光宇指出,據他了解,在亞洲部分,台灣和香港將會採行第二模式,而南韓、中國大陸及新加坡等國則會採取第一模式。
此外,陳光宇說明,政府目前簽訂跨國協議的時間點仍不明,在正式簽訂前,國內金融機在提供美國帳戶的詳細資料及不合作帳戶(不願提供資料或提供錯誤資料)彙總申報時,有可能產生觸及國內相關法律所產生的爭議,如個資法;他解釋,如何降低金融機構適法性的負擔,須賴主管機關金管會積極簽訂跨國協議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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