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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4 09:09:57| 人氣4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又現隨機砍人?女捷運站出口揮刀喊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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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蘆洲區捷運三民高中站內,23日晚間9點多時,驚傳1名姓吳姓女子在進出口閘門附近手持菜刀,對人揮舞喊殺,嚇得在場眾人、學生驚慌逃命,就怕重演北捷喋血


警方獲報後趕抵,喝令吳姓女子將菜刀放下,並上前將她壓制逮捕,帶回蘆洲派出所調查,但因精神狀況不穩定,先送醫評估。


據了解,這名31歲的吳姓女子先在票口閘門內大吼大叫,其餘乘客告誡她不應在公共場所妨害秩序,她卻突然從隨身包包抽出菜刀朝四周狂砍。


由於該時段適逢第二波通勤、通學學生下課,立刻引起恐慌。


目擊者說,吳姓女子在捷運口拿出菜刀喊殺、朝人揮砍,民眾擔心遭砍傷紛紛走避,現場尖叫聲四起。


新北市蘆洲區里長聯誼會長楊總仁剛好目擊過程,立刻打電話通報蘆洲派出所,員警趕往途中又陸續接獲110轉達民眾報案訊息。


稍後警員趕到捷運站地下層時,該名女子正準備搭手扶梯上樓離開,菜刀還握在手上,往來旅客紛紛向員警指證:「就是她!就是她!」


於是當場將她攔下、喝令把刀放下,並上前將她壓制逮捕,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受傷。


後來警方聯繫上吳姓女子的家人,家屬聲稱她患有思覺失調症,目前獨居,曾領有重大傷病卡,但最近遺失,已經在重新申辦中,詳情還須進一步查證。


而女子接受調查期間精神、情緒不太穩定,又自稱藥已經吃完了,於是警方決定先送她到醫院評估再釐清案情。




拿走媽媽240萬 子忘恩月付2千送她去長照


1名莊姓婦人贈與許姓兒子240萬元並約定要扶養她終老,不料兒子拿了錢,卻將她送往月付2000的長照中心,莊婦氣得提告請求撤銷贈與,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承審法官認為許男已構成「不履行扶養義務」的忘惠行為,因此判決許男需返還240萬元,本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年已80餘歲的莊姓婦人主張,2014年至2018年10月間,總共陸續贈與兒子240萬元,並約定兒子應扶養她至終老,但兒子拿了錢後,卻於2018年的11月騙她住進專門照顧重症的長照中心,且即不聞不問。


莊婦表示,兒子每月收入約有4萬元,每月卻只付2000元扶養費,還將她的證件及存摺都拿走,她因此提告請求撤銷贈與。


莊婦之子許男則辯稱,沒有誘騙媽媽去住長照中心,每月也都有付2000元扶養費,從未中斷扶養。


法官認為,許男只肯支付2000元,對於母親應盡的扶養義務客觀上顯有不足,而且莊婦並無重大疾病,還能自行洗澡、走路、搭公車、就醫,無任何失智失能,許男卻將母親送往照顧失智症、植物人的長照中心,照顧方式顯然不適合。


法官認定,主觀上許男已顯現不願盡其為人子之孝道,而有履行扶養義務不充分之處,符合《民法》第416條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贈與人得撤銷贈與」,因此判決許男需返還母親所贈與的240萬元。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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