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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4 10:08:57| 人氣3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在家工作 勞動部教你工時、加班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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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延燒期間,不少企業為了防疫,實施在家工作,但遠距辦公的出勤情況、工時等相關工作規範模糊,勞動部今在臉書發文,整理3項Q&A,解釋如何執行工時認定、出勤紀錄記載,讓在家工作的勞工也能守護自身勞動權益。若雇主違反勞基法,可被處2萬到100萬元。


勞動部指出,若勞工在家或遠距辦公時,勞工工作時間應由勞雇雙方事先約定,並依約履行,實際出勤情形,則可由勞工以工作日誌等方式自行記錄,並透過勞雇雙方約定方式回報雇主記載。


至於出勤記載方式,勞動部說,出勤紀錄不限於公司的簽到簿或出勤卡,也可以用電腦資訊或電子通信設備協助記載出勤紀錄,像是App、電話、手機打卡、網路回報、客戶簽單、通訊軟體或其他可供稽核出勤紀錄工具都可行。


假設在家工作,過了下班時間,雇主卻又臨時交辦工作,能否申請加班?勞動部表示,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結束後,因工作需要若接獲雇主要求延長工時,在完成被交辦的工作後,應將結束時間回報雇主,雇主也應記載交付工作的起迄時間,並給付加班費。


勞動部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近期因在家工作人數變多,不少事業單位、勞工來詢問該如何記載出勤、計算工時等,勞動部過去曾公告一份「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提供給在家工作或遠距辦公者參考辦理。


黃維琛提醒,勞雇雙方依指導原則所約定的勞動條件,不得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違者可處2萬到100萬元。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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