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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4 09:29:59| 人氣2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汐止車禍騎士撞賓士身亡,台灣這法律真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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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汐止區大同路一段一名20歲的潘姓男子,騎機車追撞前方現年43歲的賴姓男子所駕駛的賓士汽車,導致潘男頭部受創送醫急救不治身亡。


警方初步調查,該汽車在內側車道停等欲左轉,機車為超車切入內側才撞上賴男,將賴男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案發後多數網友一面倒地認為:是潘男車速過快,在前方共兩輛砂石車經過恰巧遮蔽了視線,才導致他撞上前方預備左轉的汽車,釀成這場車禍。

 

許多網友認為:該起車禍與待轉區無關,最後提醒用路民眾「視線所不及,油門勿到底」,行車小心安全。

 

該起車禍,該賓士車主是否有過失

許多網友紛紛覺得這起車禍的汽車車主:


「有夠倒楣」,


「就跟走在路上被車撞的意思一樣」,

 

覺得因超車不慎,反倒說開汽車的人錯,機車騎士想超大車,然後完全沒減速看看內側有沒有車,汽車駕駛真的有夠雖小,沒事飛來一筆過失致死,希望法官最後能判他無罪。

 

很多網友釐清跟待轉或有無禁行機車無關

致於不幸身亡的潘姓騎士,網友認為「在大車後面鑽」這種「自殺式騎法」實在有夠危險,且在看不見前方左側路況的當下,選擇直接切到左側,真的不知道哪來的勇氣。

 

網友認為:這樣超車,不給自己減速的空間也是很恐怖的。

 

網友熱議這起車禍的究責問題,許多人認為:

依台灣的法律,恐龍法官跟死要錢家屬認定來看,即使汽車完全無肇責,應該也會來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用過失致死送辦。

 

家屬可能會開始想各種理由各種情境來控訴對方的錯,絕對不可能跟汽車駕駛說:對不起,我家小孩騎太快撞到你了。

 

有網友附和: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會害死一堆無辜的人。賓士車真倒楣。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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