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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1 09:53:51| 人氣2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滷肉飯該不該攪拌再吃?竟成失和鬧離婚導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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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一名人妻指控丈夫婚後不工作,家用全靠她賺取支付,不僅兼差當酒促被形容成應召女,就連吃滷肉飯也被要求拌勻才能吃,生活等同遭虐。

 

向法院訴請離婚時,反被揭外遇不忠情形;新北地院調查:丈夫要求滷肉飯拌開來吃未構成虐待,無法作為離婚依據,但審酌雙方感情已出現重大裂痕,符合其他要件,最後還是判准

 

人妻指控:她結婚4年多,家用全靠她賺錢支付,還幫丈夫還了18萬餘元的卡費,甚至為了貼補家用去兼職當酒促小姐,也被丈夫形容成應召女。

 

此外,丈夫不但常藉生活瑣事罵她,還強迫她做一些不想做的事,例如吃滷肉飯一定要攪拌、喝精力湯和陪對方一起出國衝浪等等。

 

人妻主張不只婚後生活被對方控制,婚後性生活也被對方以腰傷為由拒絕1年不到23,因此訴請法院判准離婚,並以對方有婚姻過失為由要求30萬元賠償金,但被丈夫拒絕。

 

法庭上,丈夫表示自己因傷休養復健未上班,但有操作股票仍有收入,而且家裡是開公司的,不時需要他的幫忙,並非不願工作。


丈夫坦言自己曾因妻子當酒促後出入場所複雜、生活日夜顛倒而說重話,但強調叫妻子喝精力湯是關係她的健康,滷肉飯拌勻再吃是因為她經常只吃淋有肉臊的上層部分剩飯就並進冰箱,「怕浪費才會善意提醒」。

 

此外,妻子確實有外遇,LINE對話中可見其與其他男生互傳「想你」字樣。

 

法院認為:人妻被要求吃滷肉飯要先攪拌與喝精力湯,飲食習觀雖未獲尊重,但丈夫是出於健康和節儉的善意,難認有虐待情形。

 

此外,夫妻雙方都是成年人,如果對出國行程不滿,大可拒絕前往和支付費用,遭強迫出國說法也難採信。


法院雖認丈夫要求喝精力湯等行為未構成虐待,無法作為離婚依據,但認為雙方感情出現重大破綻,考量丈夫曾說:「酒促與應召女沒什麼兩樣」等語,以及妻子曾與陌生男子傳訊「想你」又交代不清原因等情,最後判准離婚,賠償金部分因雙方均有過失駁回。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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