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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5 13:49:14| 人氣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妳媽都騙人」 拿獵槍射殺女友的15歲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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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卓溪鄉布農族男子余忠勇前年因金錢問題和林姓女友吵架,他飲酒後持土製獵槍朝林女的15歲女兒左胸射擊,子彈擊破心臟,少女送醫仍不治。


花蓮高分院依殺人、槍砲罪判18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余為台電外包工人,他早年自行製造一把土製長槍,平時供打獵使用,而他再花23000元買200顆制式散彈,均放在台電工寮,其中8顆打獵時用掉,另將17顆帶回住處。

 

余平日和林女同居,常因金錢問題吵架,而林女的女兒多住在屏東,20177月才到花蓮過暑假;余同年86日又因為金錢和林女鬧不愉快,他情緒低落躲在車庫喝酒後,取出長槍對空鳴槍4次,其中2發射穿車庫鐵皮屋頂。

 

余事後將長槍裝填1發制式散彈上膛後,叫林女女兒到車庫,嗆聲:「妳媽媽都在騙人」!


少女則回:「難道你都沒有騙人嗎?」


余情緒激動持長槍近距離朝少女左胸貼近射擊,子彈直接擊中心臟,造成少女心室破裂。


林女聽聞槍聲趕抵現場,發現女兒坐椅子上一動也不動,趕緊求救,但少女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余訊時否認犯行,供稱心情低落要自殺,槍管抵住喉嚨,卻因槍枝滑落走火才誤擊少女。

 

花蓮高分院判決引用王光祿持獵槍射殺保育類野生動物案件,認為王光祿案經最高法院聲請大法官釋憲,但依照最高法院最新見解,認為制式槍彈並非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內的除罪範疇,認定余持有制式散彈仍違法。

 

另外,法醫解剖少女遺體,發現射入口散彈呈聚集狀未發散,研判是貼近射擊,且體內彈道水平沒有左右偏移,與余供稱槍枝滑落誤擊少女的物理軌跡不符,不採信余的說詞,依非法持有子彈罪判刑1年,併科6萬元罰金;殺人罪部分判刑1710月徒刑,應合併執行18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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