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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7 08:50:09| 人氣2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凱道同婚宴1600人舉杯慶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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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盟續推收養權、跨國同婚

同性婚姻24日起生效,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今(25)日晚間在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舉辦「2019凱道同婚宴」,席16020對同志新人更在導演王小棣證婚下,交換信物,完成結婚儀試,現場1600人亦同時舉杯高喊「還我紅包錢」。

 

伴侶盟創辦人許秀雯及秘書長簡至潔也提到:台灣婚姻平權還有一些未竟之事,包括完整收養權利、跨國的同性婚姻相關的法令及行政措施等,都是接下來努力的目標。

 

許秀雯表示:當年為替婚姻平權法案造勢,也在凱道封街舉辦喜宴,如今專法通過,伴侶盟也兌現承諾,重回凱道席開160桌慶祝同婚合法化。


對於反同陣營在內等多個團體同樣也在鄰近凱道的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舉辦「紫絲帶民主追悼會」,抗議政府強行通過同婚專法。


許秀雯說:若認為同婚專法不符合公投結果,就完全誤解公投效力,大法官解釋是憲法位階,公投只能決定法律的形式,並不能否決同性結婚的自由。


許秀雯認為:「民主已死」是非常政治化的口號,而且不了解民主的真諦。

 

許秀雯也提到:517是「國際不再恐同日」,台灣也在這天成功將同婚法制化,然而這還不是終點,台灣婚姻平權還有一些未竟之事,伴侶盟未來將繼續推動同志伴侶完整的收養權利、跨國同婚配套修法,以及希望2年後,同婚專法能夠回歸民法,更符合憲法精神。


根據《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允許同性婚姻當事人可以繼親收養他方「親生子女」(20),但不允許同性婚姻當事人共同收養,雖堪認已回應許多已生育子女的同志家庭的需求,但限制共同收養以及繼親收養僅限他方親生子女,保障未臻完足。

此外,跨國同性伴侶們也殷切的期待能來台登記結婚,與所愛成家,但若外國一方同性伴侶之本國法尚未允許同婚,則依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則台灣公民與該外國同性伴侶恐仍無法在我國成立同性婚姻關係

 

由於該施行法並未納入相關配套規定,因此伴侶盟希望未來政府能衡酌修改《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或提出配套措施。


伴侶盟創辦人許秀雯及秘書長簡至潔也提到:台灣婚姻平權還有一些未竟之事,包括完整收養權利、跨國的同性婚姻相關的法令及行政措施等,都是接下來努力的目標。


許秀雯表示,當年為替婚姻平權法案造勢,也在凱道封街舉辦喜宴,如今專法通過,伴侶盟也兌現承諾,重回凱道席開160桌,慶祝同婚合法化。


根據《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允許同性婚姻當事人可以繼親收養他方「親生子女」(20),但不允許同性婚姻當事人共同收養,雖堪認已回應許多已生育子女的同志家庭的需求,但限制共同收養以及繼親收養僅限他方親生子女,保障未臻完足。


伴侶盟並認為此專法是一個階段性的成果。但顯然地,隔離仍然不是一種真正的平等,還是希望民法像憲法精神一樣,把每個人都擁抱在懷裡,還是希望有一天這個同婚專法還是回歸到民法,既然都是婚姻,那就是用民法來規範就好了,不管你的性傾向、性別認同是什麼。

 

此外,伴侶盟也希望保留同性伴侶註記制度,並擴大適用到異性與非婚伴侶,原因是在於,仍然有一些同性伴侶,他們可能是因為各種因素沒有辦法結婚;同時也有一些異性伴侶,其實也是不婚族,這個伴侶註記制度能夠作為一種身分關係的證明,所以我們會希望接下來政府能夠保留這個制度,繼續開放給同性伴侶登記,也希望能開放給異性、非婚的伴侶。


伴侶盟表示: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婚姻,或者在這個當下選擇進入婚姻,而且台灣同居不婚、不分性傾向的人口非常多,所以伴侶盟希望能看見多元家庭的存在,繼續在下一個十年努力的方向。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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