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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3 10:02:56| 人氣3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懂泰語、內聘再外派無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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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女婿林子揚在我駐泰辦事處任諮議,引發爭議。

外交部反駁:駐外聘用人員「目前」並未規定僅得在駐地聘用,林符合規定。


前外長程建人則表示:去沒有在國內聘用後帶至外館服務的諮議。


前駐紐西蘭代表介文汲說:林子揚不懂泰語,不符駐泰需要的諮議資格。


外交部內出身諮議官員不少,前外長李大維、前駐美代表沈呂巡均是

台美斷交後,駐美代表處聘為諮議。


介文汲說:外交部內對「諮議」都很尊敬,因這頭銜代表學識、專業

都是博士


林子揚是駐泰代表童振源學生,政大國發所碩士,在駐泰代表處是三等祕書。


介文汲亦曾派駐曼谷,他說以前駐泰代表處,諮議都會講泰語;「諮議」有分國內外,在國內服務,要經公開招募;國外諮議,由外館在駐地聘用。沒有在國內聘用後、去外館報到者。


介文汲以泰國為例表示:專業人士應通曉泰語,精通泰國政經歷史文化,林子揚沒這些專業。


程建人也說:諮議都是外館當地聘用,除非外交部後來有不同的作法。


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表示:林子揚是以機要性質任用的聘用諮議,「得免經公開甄審」,其專業能力是否符職務所需,由館長(駐泰代表童振源)自行認定,並均於聘用契約內訂定「須隨同離職」的約文。


然而,另一前外交部官員說:「機要」與「諮議」分屬不同性質,外交部現硬畫上等號,只是令他們這些從基層幹起的職業外交官歎息。


外交部表示:林子揚是依據《駐外機構組織通則》及《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規定,由國內遴聘至泰國代表處服務的聘用人員。


駐外聘用人員目前並未規定僅得在駐地聘用,進用均符合相關的規定。


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及《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外交部駐外機構的專門人員,員額合計不得逾駐外機構總預算員額3%。


外交部現有5名員缺可運用,已運用3名,2位在日本,其中1名是劉家愷,曾擔任駐日代表謝長廷成立的新文化基金會執行長,而泰國1名,就是林子揚。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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