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8-06-24 11:46:59| 人氣115|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救溺未穿制服遭處分消防:請自便!

推薦 16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月初一名男子到澎湖望安島浮潛不慎溺水,消防小隊長蔡曜任等人經過,第一時間加入搶救,經媒體報導後,長官發現他和其他隊員當時值勤未穿制服,表示將處分,而蔡員也回嗆「救人能等一秒嗎?要簽處分請自便


因為救人沒穿制服恐遭處分,蔡曜任表示:沒有自請處分我盡全力在第一時間救人,要簽處分請自便、我知道服儀規定,請處分吧!

長官也回:照辦!從嚴議處!靜候佳音!

蔡曜任則說:等你,

沒想到長官又回:嗆我是吧!請注意發言用詞,

蔡曜任回應:沒嗆,請處分是你的權利,我只能承受。

 

事後,蔡曜任也在自己的臉書「阿任的想像天地」表示:對我來說救人一秒都不能等,因為是救護員所以了解時間的重要性,也指出人力缺乏問題,一天只有兩三個警消上班,每次都要連上好幾天班,一天24小時幾乎都在第一時間出勤的待命狀態,不像本島可以換班備勤,難道是要同一件制服穿一整天

 

蔡曜任身為外勤幹部,自認想法總是與長官相左,而長官也以為自己是故意作對,如果只是為了換裝延誤救災,結果人死了,救人重要還是服裝重要?

人力少,搬病患的時候人一堆,但真正救護的只有兩個,平常甚至要排不出正常的救護班,我講道理,處分事小,但此風不可長,我跳出來後果會自負,希望能將心比心,別再扯那些『同仁請勿亂發言,以免影響公司形象』誰胡亂發言了?又是誰在破壞機關形象了?用處分來恐嚇大家閉嘴嗎?


對於LINE對話截圖外流,蔡曜任無奈表示真的沒有外傳給局外人,記者不知哪拿到的?說我嗆長官?我是不開心但嗆到哪裡了?簽處分本就是長官權利,哪有在自請處分的?感嘆:熱心雞婆錯了。

 

澎湖縣消防局副局長許文光表示:獎懲一碼規一碼,消防局從未否定救人辛勞,但上班本來就應該穿制服,讓民眾辨識身份才不會被誤認影響勤務,同時間投入救人的單位,海巡、警察等都穿制服,所以難以理解小隊長的邏輯,且嗆長官的態度隨便,質疑如何勝任小隊長幹部職務?


讀者我說:

官僚文化!官大於法;制服,是為邀功與升官之用。好大的鳥官!

台長: 昕哥
人氣(115) | 回應(1)| 推薦 (16)|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工作甘苦(工作心得、創業、求職)

(悄悄話)
2018-06-24 13:47:12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