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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9 00:18:27| 人氣5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強制配銷 食物丟到「厭世」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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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加盟主集體抗議總公司浪費食物,並草擬「制止浪費食物計畫書」陳情。


有加盟主表示:食物丟到「厭世」很內疚;多年來嘗試跟總公司溝通,去年雖有2家超商總公司被公平會開罰300500萬元,但不合理的進貨要求仍持續。


根據超商加盟業者所擬「制止浪費食物計畫書」,台灣食物浪費集中在消費端,尤其超商、量販、餐廳等通路商,當大家吃飽喝足時,約莫有60萬個邊緣家庭是餓著肚子睡覺,杜絕浪費食物與損失,最好方式就是從密集度高的超商做起。


加盟主林小姐說:她的店位在夜市附近,便當、飯糰、麵包等食物一直賣不好,但總公司還是一直要求她要進這些貨,每天約要丟16002000元左右的食物,她要自行承擔丟棄成本,這不僅是經營成本問題,而是明明沒賣這麼多,為何要進貨後再丟掉,浪費食物真的會良心不安。


另一家超商的加盟業者黃先生說:總公司會強制配銷,口頭建議店家「銷進比」為3%,也就是進貨量要超過銷售量的3%,只要賣不掉,形同有3%的進貨要報廢,如果門市業績一1天是4萬,等於報廢值就至少是1200元,通常每天丟掉的麵包、涼麵、關東煮、包子等食品,都會超過報廢值。


加盟店可不配合嗎?IFRA中華國際連鎖加盟者交流暨權益促進會長陳縯家說:如果不配合訂貨,總公司可能會開不配合的改善指導單,將影響後續的加盟權利。


林小姐也說:因為大家開店都想要好好賺錢營業,擔心公司不續約,或在人力不足時刁難等。


林小姐甚至說:總公司不准各分店把即將過期的鮮食外送給需要者,若被發現會被開改善單或約談,總公司還會特別標記哪些店訂貨量不夠,要求訂購數量一定要符合他們的期望。


不少超商總公司確實存在銷進比規定,陳縯家表示:去年就有2家超商總公司被公平會開罰,理由是總公司與加盟業者簽約時,並未主動揭露銷進比,導致不少加盟主,是加盟後才知道有此規定,遭開罰的總公司當時則表示會提訴願。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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