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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8 00:12:46| 人氣74|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反年改陳抗脫序政院研議「襲警罪」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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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軍人年改團體「八百壯士」前天衝撞立法院,造成多名員警負傷。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在行政院會指示研議針對攻擊員警的「襲警罪」,並交法務部研究。


法界質疑,目前如有攻擊員警,刑法有妨害公務罪可辦,若增訂「襲警罪」,明顯針對個案而來,法律應本於一體性適用,若針對特殊情形立法,恐怕行政兼立法

 

賴:攻擊警察等於攻擊公權力

賴清德表示:陳抗本來是民主國家合法的權利,但前天的脫序超過法律的範圍,針對這種暴力行為,政府絕對不會寬貸,我們將要求警察同仁及司法單位應該嚴格執法,而且要依法嚴辦。


賴清德昨天出席行政院文化獎頒獎典禮前指出:行政院會中政務委員羅秉成特別提到,攻擊警察等於攻擊公權力,與妨害公務在程度上有些不同,可研究攻擊警察與妨害公務作一區隔,這部分已交由法務部研究,主要是維護警察同仁在執行公權力時受到保護。


構成要件及刑度 參考國外案例

法務部在接獲行政院的指示後,已著手參考各國立法案例,研議修法的可能。


目前據知德國刑法「反抗國家權力罪章」中有公開煽動犯罪罪、反抗執行官員罪等,日本則與我國相似,對於一般執法時衝突警察遭毆情節較輕者,同樣依妨害公務罪論處,但若造成警察重傷或死亡,可依故意致人重傷害或故意殺人等罪論處。


大陸也有學界提出是否增訂襲警罪相關規定,至於襲警罪要立法與否?犯罪構成要件、刑度怎麼規範?將由檢察司研議辦理。

 

法界:針對個案 恐球員兼裁判

法界質疑,師承英美法系的香港訂有襲警罪,但曾對上街抗議與警方起衝突的社會運動人士處以襲警罪,引起非議,有人建議廢除。


且香港襲警罪的法定刑度與台灣妨害公務罪相去不遠,台灣是否也要跟香港一樣,值得思考。

 

法界人士說:行政院這次拋出「襲警罪」的構想,明顯是為這次反年改陳抗的衝突而來,現行刑法本來就有妨害公務罪的規範,對於以暴力脅迫警察執行公務者,本有法條約束,如果行政院針對反年改陳抗案「特製」襲警罪,恐有球員兼裁判的嫌疑。

 

北部一名資深法官指出:立法應有一般性、通常性,全國一體適用,除非現行法再也找不出能保護警察人身安全的法律,才需要另訂專法,若想針對個案立法,「乾脆立一個『反』反年改法好了」。

 

讀者我說:

當年民進黨街頭抗爭是如何襲警!要刮別人的鬍子,先把自己的刮乾淨;別老是說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命清高,蠻橫無理,自以為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的政黨!2年後一定淘汰你!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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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
2018-04-28 02:39:54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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