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8-03-27 23:43:41| 人氣2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老鳥遭逼退 怒討未休假工資21萬

推薦 2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原任新北市某工商團體會計的李姓女子,年資長達37,不料去年4月被以浪費碳粉未改版網頁製作會刊等理由,要求走人,李女不滿任職期間未請過特休假,要求給付工資,新北地院審酌主管交辦事務都跟會計職責無關,判賠特休未休工資共21萬餘元。

 

1980年起,李女以月薪4.2萬元受雇於新北市某工商團體,年資長達37年,近年已當到總務組長,沒想到去年428日,理事長就以她「欠缺工作能力不能勝任」為由資遣,隔沒2天火速退保。


李女忿忿不平,自認工作盡心盡力,而且任職期間並未請過特休假,痛批工商團體解雇不合法,憤而追討2011年到2016年合計150天特休未休工資,以及不當扣除職務津貼,總共為21.7萬元。


工商團體反駁,考量李女經歷資深,要求協助會刊出版、網頁改版、製作會議紀錄等,然而李女不是遲交就是不會做,並且擅自購買A4紙張,更在3個月內用掉16支碳粉匣,種種事蹟才決定解雇;事後已經提供謀職假、也給了32萬多元的資遣費,李女當時也同意離職,不解為何反悔提告。


新北地院審酌會刊製作、催繳會費、清理會籍等工作本來就不是會計工作,加上證人說詞均無法證明李女不適任情形,判處工商團體敗訴。


勞工局勞工關係科長賴彥亨表示:許多雇主常先畫靶再射箭,案例中的李女現年63歲,可能因年事已大遭到歧視,也曾有雇主得知員工懷孕後,開始巧立名目找麻煩,讓人知難而退,業者若無確切事蹟證明員工違反勞動契約,情節也非重大,往往以敗訴收場。

台長: 昕哥
人氣(25) | 回應(0)| 推薦 (2)|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工作甘苦(工作心得、創業、求職)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