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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1 10:34:12| 人氣10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過年團圓防騙刑事局籲設親人防詐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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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歲阿金嬤在年前被騙走紅包錢和畢生積蓄,歹徒假冒她兒子並佯稱公司有財務危機行騙。


刑事局呼籲:民眾過年團圓可和親友建立家人專屬防詐密碼,以保障財產安全。


刑事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居住在屏東養老的阿金嬤,平時未與兒孫同住,她年前原本開心準備大紅包要發給回家團圓的兒孫們,卻在2月初接獲一通詐騙電話,騙走她原本準備好的紅包錢和畢生積蓄,使得一家人過年期間都陷入愁雲慘霧。


案起緣由,詐騙集團來電且自稱是阿金嬤的兒子,她雖對來電號碼存疑,但對方卻說「我換電話了,最近感冒喉嚨不太舒服」,阿金嬤隨即便關心起兒子健康狀況,後來假兒子提到自己公司要投資一筆土地,但資金不足,想和媽媽借錢周轉,阿金嬤立即匯出戶頭內所有存款,兩筆共計新台幣34萬元


食髓知味的假兒子得手後,又再度來電騙阿金嬤說資金仍不足使得阿金嬤將身邊準備好的紅包錢生活費,以及另向鄰居借錢,以無摺存款方式將15萬元匯款至指定帳戶。

直到數日後,阿金嬤打電話給媳婦詢問兒子公司近況如何,一家人才驚覺遭詐騙,並立即到派出所報案。


刑事局表示:許多歹徒利用年節期間行騙,且經常偽稱是許久沒連絡的親友需錢應急,統計詐騙被害人有44%都是4年級生,且逾半數為家管或退休人士,女性被害人比例則佔55%,又以「假冒子女(孫子女)借錢」為由借錢,最容易使被害人上當,這類詐騙手法統稱「猜猜我是誰」。


刑事局呼籲:民眾可利用年節回家團圓、拜年期間,和親友建立家人間專屬的「防詐密碼」,例如像是「兒子最喜歡吃的一道年菜」、「今年全家預計去哪裡旅遊」或是「小時候的暱稱」等等。


同時,也要提醒家中長輩,若接獲未知、陌生來電自稱親友且要借錢者,一定要利用「防詐密碼」加以考詢,或是掛掉電話後再回撥舊電話號碼再三查證,以保障自身財產安全。

 


防新法 補習班每年須送5次名冊

防範「狼師」進入補習班,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案,教育部歷經半年研商,在這個月發布子法,明定補習班除了臨時人員及工讀生外,相關人員都屬教職員工範圍,各補習班每年須分別在5個指定日前,將人員名冊函送法務部查詢


教育部發布「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落實推動補習班「實名制」。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科長蔣鎮宇表示:這項辦法明定補習班直接或間接聘僱於班上實際從事教學、協助教學、擔任輔導、行政及清潔等人員,都應列入教職員工名冊範圍,須報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詢及核准。

 

蔣鎮宇:『(原音)只要間接、直接有跟學生接觸到的,我們都納入,在補習班裡面接受聘僱的,我們都納入,我們都把他定到教職員工的範圍裡面;有一些臨時人員或工讀生,他不會接觸到學生,他只是在班外街上發送傳單的,這些就可以不用納入。

 

教育部並建立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資料庫,提供或協助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通報、資訊蒐集、查詢及利用。


同時,為了持續查詢補習班人員是否有性侵害、性騷擾、性剝削,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但尚未結案的情況,各補習班須分別在每年1月、3月、6月、7月及9月的10日前,將補習班人員名冊函送法務部查詢,若補習班負責人有法定不適任情事,就廢止補習班立案;若為教職員工,則應予解聘、解僱。

 

這項辦法也課予補習班人員通報責任,當各補習班人員知悉其負責人或教職員工,對學生有性侵害、性騷擾、性剝削等情事後,除了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通報外,還必須24小時內,通報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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