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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30 00:22:00| 人氣4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和碩非官方粉專一夕爆紅 透露高層管理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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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個疑似由和碩聯合科技員工成立的粉絲頁,貼出一篇「給高層的建議」,在網路上引起廣大迴響,不少和碩員工紛紛留言表示贊同,對於近來公司諸多管理上的變革與做法,該篇貼文似乎恰恰切中他們的心聲。


為何一個原先根本沒什麼人看的非官方粉絲頁會一夕爆紅?截至119日為止,該篇貼文累積超過5千個心情表達,586次分享,更有近百篇留言。


和碩員工受訪表示:原先他們也都不知道該粉絲頁的存在,但或許就是因為多數員工都對文中提出的建議很有感觸,才會有這麼多人留言分享。


管理文化的今昔之變

內部員工透露:自從現任執行長廖賜政2016年上任後,公司的管理就從較偏美式的自由、開放,「事情有做完就好,沒有人care你怎麼做完的」,轉變成偏日系、比較精實的路線。


原先和碩基於「責任制」,主管不會特別要求工程師幾點上班、幾點下班,做滿8小時即可;但後來卻統一改為朝96,並要求員工遲到1分鐘就要請假半天


除了要求準時上班之外,員工進一步指出:近三、四個月來,廖賜政開始會頻繁地在上班時段四處巡視,是否有人在員工餐廳逗留閒晃。

員工認為,公司內部設有餐廳、超商、咖啡廳本該是福利,但新政策上路後,反倒讓他們心生忌憚,不敢輕易下樓。


但他們為了處理專案,可能會埋頭苦幹弄到很晚才下班,中間就是需要一點休息時間。

有員工認為:他可能是希望大家上班時間就是乖乖在那邊坐著。


也有員工表示:這可能與廖賜政出身工廠端有關,希望大家跟作業員一樣,待在工廠裡做到下班。

員工不解的是:高層領那麼高薪,然後做學校教官才會做的事實在是蠻奇怪的一件事。


就他所知:每個部長、處長都有被上級通知此政策。而從員工最新收到的信件來看,即證實此事。人資部門確實有向主管發出公告,詳列可以與不可以在企業總部餐廳用餐的時間。

不過員工認為,他們就是需要彈性的休息時間,畢竟跟客戶開會無法控制何時開始,又或是何時結束。


對於執行長是否有到餐廳巡視的問題,和碩財務長暨發言人林秋炭的說法是,公司並沒有這樣的政策。

 

想領個幾百元的加班費 竟是困難重重

但員工更想問執行長,「你九點來巡視我們有沒有認真上班,為什麼不晚上九點來看還有多少人在加班?」


員工指出:六點下班時間一到,他們的螢幕就會跳出一個視窗,上面有「延長工時」跟「無需延長工時」兩個選項。但9成以上的人,卻都會按下「無需延長工時」後,再繼續加班。


這樣一來,反倒變成是自願幫公司無償加班。

有員工表示:他曾經申請過一次加班費,沒想到主管卻為了幾百塊約談他好幾次,還試圖以部門沒有編列加班費預算為由勸退他。

但他就是想爭一口氣,決定堅持到底,最後好不容易才領到這筆微薄的加班費。


對於公司不主動申請加班費的「默契」,另外一位員工則說,雖然人資長曾公開說過可以申請加班費,還說「我們不太算是勞力密集產業,不需要一直做一直做,偶爾還是可以下樓喝個咖啡,休息一下。」但如果每次申請加班費都要弄成這樣,那為什麼要這麼累?還要浪費自己的工時去處理這件事情?


針對加班費請領一事,林秋炭則說,公司的加班制度都是依勞基法建置,若員工有任何疑義,也可以向人資部門反映。


違反勞基法遭處分 和碩與北市府訴訟中

誠然,研發工程師多半自認工作就是屬於「責任制」,但因和碩科技於經濟部商業司所登記的行業別為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與輸入業,其實並不適用於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條款明定的資訊服務業。如何有彈性地依法管理,對公司來說確實是挑戰。


台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黃毓銘受訪時也說,因現行勞基法是由過去的工廠法修訂而來,法規對於工時與工資的規定較嚴密,但隨著產業變遷,不同行業別之間的差異都很大。

像和碩科技這種大型公司的員工就含括作業員、行政人員、研發工程師等等,有時也很難一概而論。但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他們仍會繼續依法行政。


過去六年來,和碩科技一共被台北市勞動局處分過四次,不是違反勞基法第24條,未給付加班費;就是第32條第2項,加班超過法定上限。

而針對最近兩次處分,一次和碩提起訴願遭法院駁回;另一次和碩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撤銷原罰鍰2萬元處分,並認定勞動局公布受裁處人名稱及負責任姓名違法。目前全案進入二審行政訴訟階段,尚未定讞。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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