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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3 23:49:32| 人氣1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天冷記得為寵物禦寒否則最少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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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溫急降,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呼籲寵物飼主要適當提供禦寒措施,若被檢舉後限期未改善,將會處以新台幣3000元至15000元罰款


台南市動保處副處長莊惟超今天受訪表示;過去動保處常接獲民眾檢舉有飼主於嚴寒冬天,將狗綁在戶外或騎樓沒有任何遮蔽禦寒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條文規定:飼主對於所管領的動物,必須提供安全乾淨通風、排水及適量的遮蔽、照明與溫度的生活環境,違者經調查屬實,請飼主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處3000元至15000元罰款。


莊惟超指出:為寵物禦寒的方法很多,最直接且避免被檢舉的方法是暫時養在室內。

如果環境不允許,也要在籠舍覆蓋禦寒材質,或提供保暖的被褥衣物供寵物窩藏。

也有飼主為狗穿衣物,尤其是短毛狗及高齡老狗更需要強化保暖。


養貓的民眾也要小心門禁,不要讓貓翹家,因為怕冷的貓夜間常會躲進汽車引擎室取暖,隔天車主發動時可能絞傷貓,嚴重者甚至死亡。


過去還發生過狗群為了攻擊躲在引擎室的貓,把車輛咬得遍體鱗傷的怪事。

建議車主在發動前可先拍拍引擎蓋,看看是否有窩藏取暖的貓。


讀者我說:

好狗命!好命狗!全台遊民之基本人權,政府官員是否該罰呢?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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