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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9 10:24:51| 人氣168|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稅改股利所得採乙案二擇一怎麼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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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9月初財政部公布的稅改方案,個人股利所得拍板採用乙案,乙案採2方式由個人擇優適用採稅率26%分離課稅,或採合併計稅並使用股利所得8.5%的股利抵減稅額,但每申報戶以8萬元為限

 

投資人該怎麼選擇?

會計師建議。適用綜所稅率40%者,採分離課稅較有利;綜所稅率5%12%20%者可採合併計稅股利抵減,而綜所稅率30%的人,應視股利所得金額是否超過200萬元而定。

 

依照財政部之前規畫,股利所得稅改分為「甲案」和「乙案」兩版課稅方式。

 

其中甲案建議股利所得37%免稅,其餘63%併入綜合所得中課稅,最高稅率40%

 

乙案則採「2 1」機制,投資人可在股利所得乘8.5% 抵稅額、最高不超過 8 萬元,將股利所得併入所得稅中核課,或是股利所得分離課稅 26%,與所得稅合併申報。

 

行政院長賴清德5日召開行政立法便當會,與黨籍立委討論股利所得稅改,經過討論,最後乙案出線。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行政院選擇乙案的原因「有濟無劫、合理分配、全民分配」。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宜信則指出:在採用乙案之情況下,就適用綜所稅稅率40%者,會選擇就其股利所得按26%分離課稅;適用綜所稅稅率5%12% 20%的人,會選擇將股利所得合併計稅並使用 8.5% 股利抵減稅額。

 

至於適用綜所稅稅率30%的股東,應選擇分離課稅或合併計稅,則要看股利所得金額是否超過200萬元而定。

 

林宜信表示:若股利超過200萬元,應選擇分離課稅較為有利。

舉例來說:適用綜所稅稅率30%的投資人,申報210萬元的股利所得,若採用分離課稅,需繳納稅額54.6萬元(210萬元*26%),相較於採用合併計稅需繳納稅額55萬元(210萬元*30%- 8萬元)的情況下較為有利。反之,若股利小於200萬元,應選擇合併計稅較為有利。

 

林宜信舉例說:適用綜所稅稅率 30% 的投資人,申報 190 萬元的股利所得,若採用分離課稅,需繳納稅額49.4萬元(190萬元*26%),相較於採用合併計稅需繳納稅額49萬元(190萬元*30%-8萬元)的情況下較為不利。

 

此外,林宜信指出,採用乙案下的合併計稅方式時,因股利可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是以每一申報戶為單位計算,因此,在考量是否申報受扶養親屬時,需將限額列入考量。

 

例如若該申報戶的股利所得超過941176元,已達8萬元抵減限額時,可考慮將受扶養親屬中有較高股利所得者獨立申報,試算多出 8.5% 抵減金額與該受扶養親屬的股利所得與免稅額、標準及列舉扣除額的差異影響,作出最佳選擇。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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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財經企管(投資、理財、保險、經濟、企管、人資)

(悄悄話)
2017-10-10 04:28:23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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