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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9 23:47:31| 人氣3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一例一休往4大方向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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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新團隊將一例一休修法視為首要任務,為保障勞資雙方權益,行政院已著手啟動修法意見調查,除勞動部、經濟部外,更從勞動政策公聽會與立法院各項立委提案中,整理出四大方向,作為給企業彈性修法參考。


特別休假 可延1年使用

據了解,目前有可能的修法四大方向,包括給予雇主彈性,每月延長工時至54小時或採每季總工時制等現行彈性工時制度、特別休假可遞延1年使用,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加班時數換補休必須依照加班費比例更換;另外,也將檢討休息日加班做14的機制。


勞動法權威、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表示:如果真要修法,不要忘記當初修法目的,就是為了實現蔡英文總統的勞動政策「縮短年總工時」,但《勞基法》新制確實有些細部的問題要調整,必須在給予企業彈性同時,兼顧勞工權益


14 不利勞資雙方

邱駿彥認為,新制需要調整部分,包括休息日加班費「做14」、特別休假應可遞延1年、雇主對特別休假的變更權、檢討變形工時制度和加班費換補休比例,特別是《勞基法》第24條第3項「做少給多」的部分,對勞資雙方都不是有利。


邱駿彥指出:「14」會讓雇主要求勞工要做滿4小時、8小時才走,將無法達成縮短工時目的,而且休息日加班時數也應覈實計入每月加班上限,而不是「做少計多」,這樣才能維護勞工權益、讓雇主保有運用加班工時的彈性。


加班時數 宜做總量控管

在每月加班時數的部分,邱駿彥認為,不應該再放寬至54小時,而是要改以3個月或半年加總一次的總量控管,例如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若採6個月總量控管時,半年加班上限可調整至250小時,讓雇主在這中間有運用彈性,但又能達到縮短總工時的效果。


除支持特休假可遞延1年,他也指出,在勞工因新法有特休假排定權,如果發生爭議時,雇主必須要負舉證責任證明有迫切需要,讓勞資雙方要有對等的工具能使用。



「一例一休」衝擊 政院速提解決方案

新任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宣誓就職,各部會完成交接後,新內閣隨即召開第一次行政院會,通過撤回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明年度至108年度「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三期特別預算案」。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預計下周四行政院院會提出新的總預算案,通過後,會在立法院開議前,送達新的總預算案。


因應內閣改組,行政院基於對立法院的尊重,援例主動撤回先前函送立法院審議的預算案。

主計總處強調:兩項預算案重編,將在不增加差短、不增加舉債下,重新依檢討原則辦理,包括新增計畫經費需求,應自行檢討減列原編歲出作為相對財源支應;以及因客觀情勢條件改變,或對近日外界所提建議,認為確屬合理且必要的部分,檢討修正。


賴清德上任後,第一支箭是否射向「一例一休」,備受矚目。

賴清德在受訪時表示:會以務實態度面對一例一休的衝擊,「務實提出解決方案,踏實來做。」

至於是修法或微調?他與相關部會討論後,「會很快地向社會報告」。


內閣改組後第一次院會,高雄市長陳菊、台南市代理市長李孟諺、台中市長林佳龍、桃園市長鄭文燦、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台北市副市長陳景峻都出席。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說:他會出席14日行政院會,以表示支持。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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