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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8 09:47:14| 人氣2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北市殯葬處惡法 未亡人與繼子搶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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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生者在生前究竟有無權力決定自己的身後事?1名羅姓女子2年前因丈夫病逝,遵循丈夫遺願欲將其土葬,但其繼子卻先向北市殯葬處申請登記火葬,殯葬處以「誰先登記就誰決定」為由,認定她無法決定亡夫殯葬事宜,讓要求土葬的亡夫險被火化

 

羅女只好申請假扣押丈夫大體,甚至和繼子因爭搶遺體互告,遺體至今冰凍超過2年;她怒控北市府殯葬處顢頇,忽略人性考量,讓其家庭失和,丈夫至今無法安息。

 

望著冰櫃中已經發黑的亡夫遺體,羅小姐不禁悲從中來、潸然淚下,難過地對記者說:「我依循亡夫的遺願要將其土葬,沒想到卻因殯葬處的硬性規定,造成家庭失和,我先生至今只能冰在這裡!」

 

2年前,罹癌已久的羅女丈夫病逝,照顧丈夫已久的羅女心碎之餘,也決定尊重丈夫的遺囑,在新北市一帶選好墓地,要將丈夫安葬。

 

不料繼子卻有不同意見,認為不應將父親大費周章土葬,直接火化即可,於是繼子在未獲身羅女的同意下,自行向台北市殯葬處登記申請火化。

 

當羅女獲知丈夫遺體即將被火化,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直接向殯葬處詢問。沒想到殯葬處竟冷回:「誰先登記就必須照誰要求的方式處理!」傷心又生氣的羅女只好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將丈夫遺體暫緩火化,至今超過2年,期間甚至還與繼子對簿公堂,家庭失去溫暖。

 

羅女為此也向立委張麗善、市議員吳志剛陳情,2位民代介入後發現,不只台北市殯葬處,全國各縣市殯葬機關都認定僅有申請人應才能處理往生者後事。

 

吳志剛也為此事質詢台北市長柯文哲與民政局長藍世聰,市長和局長也同時認為違背人性,並允諾要修法處理,但迄今已過10個月全無下文

 

民代認為:這種規定不但不合情理,更悖離《憲法》中保障的「人性尊嚴」,必須修法訂定親屬處理大體的法定順位,才能避免類似的「搶屍大戰」發生。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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