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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 00:21:03| 人氣4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比賽騎士摔癱 基市府判賠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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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男子三年前參加「2014基隆市鐵人三項」比賽,自行車輪被主辦單位規劃賽道上一個50公分、寬40公分坑洞卡住摔成癱瘓;蔡聲請國賠遭市府拒絕,他再提訴訟,基隆地方法院判基隆市政府敗訴,應賠償蔡及家屬1021萬多元

 

46歲蔡姓男子熱愛運動,2014年報名基隆市府舉辦的鐵人三項比賽,出發前還和朋友開心合影,未料騎自行車經過湖海路2.6公里處,被路面的大坑洞絆倒,高速撞擊水泥護欄,頸椎、胸椎,脊椎嚴重骨折,造成下半身永久性癱瘓

 

蔡離婚獨自撫養2名女兒:受傷後下半身癱瘓無法正常工作;女兒常以淚洗面,為了分攤家計,甚至被迫休學打工賺錢。

 

蔡事後向基隆市政府提出「國家賠償請求書」,一個多月後遭函覆拒絕,理由是懷疑蔡中暑,加上受傷倒臥地點與坑洞相距達18公尺,認為他「不可能摔到該位置」,難認有因果關係。

 

蔡向法院提出國賠訴訟,法官以自由競速車每小時33.3公里速度每秒約可行進9.25公尺推算,參酌坑洞與摔車處距離18公尺,換算蔡從失去平衡、試圖控制車身最終失敗,過程只1.94;再比對現場照片,最後認定蔡摔車重傷符合「力學原理」。

 

判決指出:賽前市府已知坑洞存在卻沒有修補、隔絕或警示,雖自稱有委託鐵人三項協會編列20人做賽道檢查,竟完全沒發現或放任該坑洞存在;承辦人員怠忽其職,市府有過失,應負起國家賠償責任。

考量蔡工作損失、醫療費用及精神撫慰等,判市政府應賠蔡9.414.913元,蔡的2名女兒各賠40萬元。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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