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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4 22:52:12| 人氣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這才是執政者心目中的司法改革;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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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我說:

同性結婚這不是法律單方面問題;更不是「是非題」,而是需要考慮人倫秩序問題。否則六道眾生中的人道與畜生道就無法做任何分別了,記載中也不要註記男性或女性了。

不能說總統有此傾向;就要全民買單!難道這才是執政者心目中的司法改革;公平與正義

 


同婚釋憲倒數1天 資深法官:《民法》違憲可能性低

各界矚目的同婚釋憲案,524日公布解釋。大法官在519日召開最後一次全體審查會議審查完畢,24日公布解釋當天上午將召開大法官會議,進行最後的解釋文議決確認,下午4時對外公布。

 

據指出:大法官就《民法》婚姻規定是違憲或合憲,已經達成作成多數決的共識,不會讓案子成為「死案」,也就是會有最後的答案

大法官審理「會台字第12771」聲請人台北市政府、「會台字第12674號」聲請人祁家威,就《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認有違憲疑義聲請解釋案,大法官於324日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24
日下午4點公布解釋
按《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經言詞辯論之判決,應於言詞辯論終結後一個月內指定期日宣示。

 

另依《大審法施行細則》規定:自指定之日起,不得逾一個月宣示判決

大法官會議是於424日最後期限指定宣示判決期日,定於524日下午4時公布解釋。

《大審法》規定大法官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2/3出席,及出席人2/3同意,方得通過。

 

同婚釋憲案,在15名大法官中,除黃瑞明自行迴避,有14名大法官出席,換算應有10名大法官同意,才能通過解釋門檻。

大法官已於519日召開最後一次審查會,完成審查。據指出,大法官就《民法》婚姻規定是違憲或合憲,已經達成作成多數決的共識,也才會指定期日判決。

 

大法官會議解釋不是違憲,就是合憲,不會讓案子成為「死案」。

24
日公布解釋期日當天周三,原為下午召開例行審查會,改在上午召開大法官會議,針對解釋文和解釋理由進行最後的議決確認。

 

24日公布解釋就知道了」,大法官對於釋憲結果保密到家。

有資深法官表示:大法官直接宣告《民法》婚姻規定禁止同性婚姻為違憲法律的爭議和衝擊太大了,可能性不高,如以合憲宣告再由民意立法機關以立法形成自由落實婚姻平權的保障,對整個社會的影響相對比較小。不過,大法官是否有獨到見解,馬上見真章。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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