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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8 13:28:50| 人氣61|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蝦味先」爆用過期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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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味先」爆用過期原料

許多民眾從小吃到大的零食「蝦味先」,今天傳出被查獲是以過期原料製造

高雄檢調配合衛生局昨天查獲蝦味先以過期原料製成產品販售,衛生局立即封存現場違規原料及產品約計2371.5公斤,其中柴魚精粉甚至過期近3年。


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及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稽查高雄市大寮區裕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於現場查獲逾期柴魚精粉、無水檸檬酸及紅麴粉等原料,用於生產「蝦味先日式照燒」、「蝦味先蜜烤魷魚」、「蝦味先泡菜」、「蝦味先墨西哥煙燻」及「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等5項產品,現場予以封存過期原料及產品共計約2,371.5公斤。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日前高雄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食藥署便會同高雄市衛生局等單位前往高雄市大寮區裕榮食品公司稽查,發現業者涉嫌以過期的柴魚精粉、無水檸檬酸及紅麴粉等原料製作產品。


劉芳銘說:稽查人員現場調出業者原料進貨、使用紀錄,發現柴魚精粉、無水檸檬酸、紅麴粉等3款原料,明明已經過期,業者也沒有進貨紀錄,卻能持續生產產品,揪出違法使用過期原料。


其中柴魚精粉過期近3、無水檸檬酸過期11個月、紅麴粉則過期8天,生產的問題產品包括「蝦味先日式照燒」、「蝦味先蜜烤魷魚」、「蝦味先泡菜」、「蝦味先墨西哥煙燻」,以及「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


劉芳銘表示:目前僅掌握到這5款產品有問題,但出貨數量仍在清查中,違規產品應520日凌晨12時前完成下架、不得再販售,限期後仍在販售者將可開罰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


至於生產問題蝦味先業者,食藥署指出:只要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的食品,涉違反食安法15條規定,應予沒入銷毀,並可開罰6萬元至2億元以下罰鍰。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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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
2017-05-19 09:26:51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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