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7-05-10 00:05:34| 人氣8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加班費換補休 沒錢又沒假

推薦 2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加班費換補休 沒錢又沒假

一例一休上路近半年,爭議未解。立委蔣萬安昨質疑,勞動部最新函釋允許勞工休息日出勤後,加班費可以換成補休,恐造成「沒錢又沒假」,雙重剝削勞工權利。


勞動部強調:函釋明定雇主應給加班費,不得片面更換條件。

針對一例一休休息日爭議,勞動部上周公布最新函釋,但蔣萬安批評,勞工休息日出勤,雇主應給予加碼加班費,函釋卻允許加班費換成補休,且超過約定期限,視同放棄權利。


蔣萬安認為:休息日加班費須加碼,立意為「以價制量」,但若換成補休則為「加班1小時、補休1小時」,違背修法美意。他也批評,勞動部無視勞動現場勞資不平等地位。


函釋規定由勞資雙方協議、雇主不得強迫勞工,但勞工相對弱勢,雇主可能明示、暗示要求換補休,就不用給加碼加班費;再找其他藉口讓勞工休不完,導致勞工拿不到加班費、也拿不到補休,雙重剝削勞工權利。


勞動部長林美珠回應:休息日原應休息而非出勤,休息日出勤是例外,需勞資雙方事先約定,勞工後續加班費或補休事項也應與雇主約定,雇主不能片面要求,但公權力不宜介入。若雇主未按照約定,也可循相關救濟程序。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釋明定雇主要給加班費,除非勞工主動換成補休,否則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如有違法可以申訴、雇主須負舉證責任,避免爭議。


蔣萬安也指出:現行責任制適用行業中,並未明訂有休息日,勞工恐更加血汗

林美珠回應:正修正相關指引,可望加入休息日精神,落實周休二日。


讀者我說:

目前台灣經濟面是資方市場;『公權力不宜不介入』,還要勞方與資方協商。下場會是如何呢?乾脆不要修法算了!總之;政客的考量總是與財團不謀而合的。看甚麼看的看!

台長: 昕哥
人氣(87) | 回應(0)| 推薦 (2)|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