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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4 11:29:03| 人氣8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羅瑩雪「九局下半」 鄭捷槍決令誰來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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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瑩雪「九局下半」 鄭捷槍決令誰來簽?

犯下北捷四死廿二傷隨機殺人案的鄭捷,昨天被判處四個死刑確定,自比「九局下半」的法務部長羅瑩雪是否會在剩下不到一個月的任期內簽署鄭捷的死刑令?法界認為機率不高,「留給下一任部長決定吧」。

 

依檢察實務界作法,鄭捷的死刑判決昨天出爐,最高檢察署收判決後,要先研議判決有無聲請非常上訴或再審事由,之後將判決函轉法務部進行程序審核,由檢察司檢察官、法務部參事再次確認,相關審酌手續反覆為之,需要花費許多時間,不太可能在五二○前跑完所有程序。

 

據了解,有鑑於鄭捷案是社會矚目案件,法務部長羅瑩雪在最高法院作出判決後,曾召集法務部高層及檢察總長、台灣高檢署檢察長等人舉行談話會,但並未針對案情細節及執行程序討論。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法務部執行死刑在對象、時間上均無特定,「無所謂優先執行誰」;鄭捷案發生迄今兩年,歷經偵查審判程序,社會對應否執行死刑有不同聲音,因此請相關官員溝通一下,「不是要執行死刑與否的會議」。

 

其他42名死囚何時執行?

陳明堂說,2周前已囑最高檢察署就42名死囚案審慎研究辦理,目前並無執行死刑的時間表或名單。

根據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最高檢察署收受最高法院發送之死刑案件時,應確認檢察官、被告及其辯護人已收受判決書,並審核確無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及赦免等事由,連同案件陳報法務部。

 

不過,要點也規定,如果被告或其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家屬等就死刑案聲請再審、非常上訴或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其程序仍在進行中者,或被告及其辯護人收受判決書尚未逾10日者,最高檢察署則不得將死刑案件陳報法務部。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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