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5-07-03 09:51:29| 人氣10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里長與鄰長偷情 判無罪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里長與鄰長偷情 判無罪

新北市蔡姓里長,因業務關係與該鄰轄下的已婚麥姓鄰長日久生情,在2014年11月期間,麥女跟蔡男至蘆洲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麥女老公黃男得知後,怒告2人通姦,後撤回對妻子的告訴。新北地院審結後,認為證據不足,判處蔡男無罪。

 

蔡男坦承:接到麥女電話後前往榮總接她,後到汽車旅館討論選舉的事情,並未發生性關係。

麥女則稱:當時她打電話給蔡男請他來載她,後2人就到汽車旅館內發生性關係;另外還有1次,時間已不太記得,是蔡男打電話給她,2人就到汽車旅館開房間。

 

判決書指出:由於麥女對於最後1次性行為時間供詞反覆,加上麥女所指稱蔡男的身體特徵,如皮膚很白、手臂有很多抓傷的傷口、手毛、體毛都比較少等,多為經常顯露在外,為一般無身體接觸的人,均可查知的部位特徵。

 

蔡男亦供稱曾在皮膚科就診,常常有抓癢動作,也曾告知麥女他長濕疹等,故這些證詞均無法證明兩人通姦。

 

法院認為:蔡男自始至終都否認有與麥女發生性關係,加上麥女證詞有瑕疵,其他證據不足,故判處蔡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台長: 昕哥
人氣(109)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男女話題(愛情、男女、交友)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