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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2 08:47:11| 人氣5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寺廟阻鄰借過 法院不給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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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阻鄰借過 法院不給擋

郭姓女子8年前買下位於宜蘭三星的土地興建農舍,因無聯外道路須穿越隔壁的禪雲谷寺通行,雙方因而引發爭執鬧上法院。最高法院認為,因當地地形因素,無法從農舍開闢道路,昨日判決郭女可主張袋地通行權,借道寺廟的土地通行確定。

 

所謂袋地通行權係依民法第787條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這起土地通行權的爭議事件,發生在宜蘭縣三星鄉以供奉千手觀音聞名的禪雲谷寺,寺方不滿一旁興建完成的農舍,竟將廟寺的土地當成自家使用,整地後舖設道路,要求對方回復土地原狀遭拒,於是打官司請法官公斷。

 

郭女委屈地表示,她在2007年透過寺方負責人介紹,買下土地興建農舍,在施工過程一直使用寺廟的土地通行,寺方知道後也不反對,卻在農舍興建完成後,才要求她不得再通行,但在沒有其他道路可通行情況,若不借道廟寺無法對外聯絡。

 

高院審理後認為,郭女借用廟寺的道路本來就存在,並非為了農舍而開闢,但郭的農舍因與公路並沒有適宜的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可以借道廟寺通行至公路,判決禪雲谷寺敗訴,郭女可繼續行使袋地通行權,寺方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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