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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2 09:09:11| 人氣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買過頂新油 新北市府先賠你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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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副市長陳伸賢昨天宣布,最快農曆年後,新北市各區公所受理新北市民憑購買頂新油品的發票或收據,不限金額與消費地點,發給每人500元賠償財產以外損害,市府會轉向業者訴訟取償。

 

陳伸賢說,頂新黑心油品案是全國重大事件,市府願意先賠償受害民眾,是為了保障民眾權益,市府至少將宣導半年,同時受理民眾持消費證明單據申請理賠,在一定期限內彙整後,再協助進行代理集體訴訟,向業者求償。

 

法制局長黃怡騰說,這筆賠償金的概念類似慰藉金,因為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財產以外的實際損害金額,例如因食用黑心油致肝腎受損等,所以只要憑發票或收據等文件,證明確有食用(消費)頂新黑心油品事實,市府就先支付每人500元。

 

因此,消費金額不足或超過500,市府都只支付每人500元;未來代理集體訴訟勝訴,消費者便可望至少取回實際財產損失金額。

 

黃怡騰說,法制局會盡快擬定相關辦法,公告受理,目前至少確定新北市民持單據向公所申請時,要填寫債權轉讓書,讓市府取得債權。

 

民進黨團上月提案要求市府根據食安法為市民代位求償,先發放賠償金,議員何博文、李坤城、江永昌與鍾宏仁多次質詢法制局,昨天何博文再度質詢,獲得陳伸賢同意;何博文說,頂新案全民受害,但舉證不易,新北市府願意先發給補償,是維護消費者權益最具體的一步。

 

讀者感言:此時此刻新北市民如何去找發票或收據??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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