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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1 12:01:43| 人氣7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灣老榮民(續集) 、陸籍新娘嘴臉連續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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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次日 陸婦又扶著老伯伯來結婚

大陸林姓婦人結婚四天就離婚,並於次日扶著87歲吳姓榮民辦結婚登記,戶政人員起疑仔細盤問,林婦及證人飆罵,因吳明確表示「我要結婚」,戶政人員只好協助完成登記。

 

戶政人員表示,52歲的林婦本月18日扶著拄枴杖的吳姓榮民,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戶政人員查閱資料發現,林婦1114日才與他人結婚17日離婚,18日又來辦結婚登記,懷疑內情不單純。

 

戶政人員為求謹慎,問吳:伯伯,你要娶她嗎?現在登記下去就結婚了。林婦見狀,立刻和同是陸配的證人王婦擋在吳面前,批評戶政人員:你們台灣不是很民主,人民有結婚自由,憑什麼干涉?

 

由於台中市榮服處曾協調台中市各戶所,若受理年長榮民娶年輕妻子的結婚登記,要先通知榮服處到場,請榮民再考慮;戶政人員於是打電話請榮服處兩名人員到場,向吳確認是否真有意結婚。

 

榮服處人員到場後,也被擋在吳前面的林婦和王婦大聲斥責,根本沒機會和吳說到話。榮服處再請來平常幫吳煮菜的歐巴桑,歐巴桑勸吳再仔細想想要不要結婚,卻被罵:妳是有婦之夫,妳要破壞人家姻緣嗎?歐巴桑被罵得臉色鐵青,退居一旁,不再多言。

 

戶所內洽公民眾看到這一幕,私下議論紛紛:是在拍連續劇嗎?榮服處人員不斷勸說,半小時後終於「突圍」成功和吳說上話

 

吳表示,林婦是鄰居介紹,兩人認識三天,林婦說願意照顧他,但要結婚才能名正言順照顧他,所以就和她來辦結婚,他同意結婚。

台中市榮民服務處表示,過去曾發生陸配連續嫁給不同榮民,在榮民死後繼承遺產,引發與榮民子女爭產官司;為求謹慎及保護榮民權益,才協調年長榮民娶年輕妻子登記時,先通知他們到場確認,但榮服處只能道德勸說和提醒,不能阻止老榮民娶妻


最後她不勞而獲 台灣人民還要養她一輩子  還將她大陸親屬接來臺灣享受社會福利及高工資  難怪馬政府要倒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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