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兩岸服務貿易是什麼?
A:簡單來講,台灣將服務業開放給中資來經營,而台資也可以到中國投資經營特定項目的服務業。依世界貿易組織(WTO)服務貿易總協定,服務業可分為12個服務部門,包括商業、通訊、建築、分銷、環境、健康和社會、旅遊、娛樂文化、體育、運輸、金融及證券、教育,涉及155項行業。
服務提供模式包括:
1「跨國提供服務」(Cross border),即服務提供者於本國為他國消費者服務,例如電子商務及網購;
2「國外消費」(Consumption Abroad),服務消費者到他國接受服務,如國外旅遊;
3「商業據點呈現」(Commercial presence),允許他國到本國設置商業據點及開設公司;
4「自然人呈現」(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他國個人服務提供者到本國提供短暫服務,如他國專業工程顧問到本國提供諮詢與服務。
Q:簽署服務貿易協議為什麼之前都沒聽人說過?
A:因為『服務貿議協議』內容被馬政府完全保密,馬政府刻意跳過民主程序,黑箱作業,企圖掩蓋事實真相,規避人民監督與立法院審查,直接以行政權名義與中國協商簽約,只要簽好後送交立法院備查,記者沒有拿到實質內容,幾乎無法報導,立委也不知內容無法質詢,產業界亦未經告知及協調,根本無法向人民說明,馬政府只顧及中資及財團的利益,無視台灣基層人民的經濟命脈,斷送民主價值,實在是膽大妄為。
Q:馬政府說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國對台灣讓利?真的嗎?
A: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國對台灣開放80項服務業別,台灣對中國開放64項服務業別,服貿協議的簽署表面上中國對台灣讓利,實際上卻「看不到、吃不到」!從協定開放項目來看,許多中國開放的項目是需具備一定程度的規模、技術或是資本,才有條件進入中國的服務業市場,對於大財團有利,小規模業者根本很難有機會,況且中國對台灣的開放,多需以合資形式,並加諸地點,如限制在福建、海西經濟特區等等各項限制,因服貿協議而去中國投資的業者,多為金融、電信等大財團及會計師、建築師、醫師等專業人士,他們在中國的獲利只會繼續投資當地,不會匯回來,政府根本課不到稅。而且,中國有各式各樣潛規則,讓外國競爭對手無法在中國公平競爭,服貿協議就明定中國人須擁有股權,未來勢將強迫台灣企業進行技術轉移,將智慧財產權交給中國合夥人,根本就是以開放之名,行淘空台灣之陽謀!
Q: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中國移民來台灣搶工作?
A:馬政府信誓旦旦的說不開放中國勞工來台,但中資只要投資約九百萬台幣,就可以有包括董事、經理、主管技術人員共四個人,帶四個家庭來台長期居留,將成變相移民管道,必然對基層民生產業與就業造成重大衝擊!這表示中國員工將可無限期在台灣工作,也就是說中資所設之企業,內部人員只要在原公司僱滿一年,即可調到台灣所設之分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以高級經理人或專家之身分停留台灣,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可申請延展,且延展次數無限制。本次服務貿易協議受衝擊企業家數約82萬家,只要有100分之1,約8千家企業遭到中資併購、或合資、或在台新創公司,則最多將可引進約36萬中國人來台,而且未來中國人員一旦加入健保系統,勢必將排擠健保資源及其他公共社會資源,其對台灣社會及勞動市場的衝擊將十分巨大!
Q:如果要開放這些產業,政府有沒有先做過評估?
A:國際上進行任何型態的貿易開放,關係國都會先進行謹慎的損益評估,避免或是將人民的損失降到最小,更會事先進行應對措施,如輔導產業轉型升級或是損害救濟等!馬政府若是簽署之前就有進行「謹慎的損益評估」,為何到現在都還拿不出明確的評估報告,而且目前拿出來擋立委質詢的,還是中華經濟研究院2009年的研究報告!並且,馬政府說已找過相關產業詢問,但到底找誰來詢問卻一問三不知或不肯回答。如果真的事先有進行「謹慎的損益評估」,為何不正大光明,拿出來給社會各界檢視,還要等到9月份立院會期才要拿出來?
Q:服務貿易協議對台灣影響範圍有多大?
A:台灣對中國開放項目共有64項,根據學者初步評估,這些開放項目涉及從業人數約423萬7千人,佔所有工商及服務業從業人員的52.92%;涉及的生產總值約10兆2千億台幣,佔整體工商及服務業產值的34.24%,這些開放項目至少會影響一半以上的從業人員,與近1/3的產值。首當其衝的是批發及零售業者,有約180萬人,觀光旅遊業者有44.0萬人,金融業有38.5萬人,醫院有20.8萬人…,馬政府在協議裡對中國開放的項目堪稱「從搖籃到墳墓」,而且涵蓋眾多弱勢、小型、或社區型產業,這些業者原就經營艱困,協議實施之後中國將可以挾著資金長驅來台,不僅參與經營搶佔市場,還能假負責人、管理幹部之名來台搶佔台灣人的工作,讓國內弱勢產業及勞工面臨生死存亡的嚴峻危機,台灣社會整體失業、貧窮、治安問題將加劇!
而且,中資來台並非單純商業考量,還夾雜政治戰略,因此除了評估相關經濟衝擊外,馬政府還開放攸關國家安全的服務業,如通訊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等,台灣對中國業者(很多是國營企業)開放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服務業,將讓其有機會掌控金流市場;開放空運、海運、公路等交通運輸服務業,將讓其有機會掌控物流市場;開放醫院等專業性服務業並允許跨境提供服務,將讓其有機會掌控專業人才市場,並有利於派送中國;開放印刷、娛樂、文化等服務業,將讓其有機會輸入文化、掌控媒體言論等。
馬政府說「門打開,阮顧厝!」,馬政府哪有在顧厝,其實是「門開開,搬傢伙!」。
Q:馬政府說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對等開放,真的嗎?
A:事實上,這個協議絕不是對等協議,而是馬政府配合中國進一步淘空台灣資金、人才的計謀!從巧妙包裝的協議文本,令人看不懂的「深奧」文字中,可以找出許多破綻。
馬政府所開放給中資的服務業,絕大部分都允許中資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來台,有限制的業別也只規定其投資總股權比例不超過合資企業50%,
需要注意!!這個「不超過50%」就是表示中國投資台灣企業可佔有50%之股份,而具有不被控制之權。
然而,台灣投資中國大部分的服務業時,其股權比例卻規定不超過49%,僅規定在中國批准之若干改革試驗區內,持股比例可達50%以上,所以台灣投資中國企業時,其投資比例最高僅可達49%而不具控制權!
簡單來講:馬政府開放中資可以來台併購,而獲得企業的控制權,而中國並不會讓台灣可以併購控制其企業的機會。
此外,從地域別來看,台灣開放給中國的服務業遍及全台,亦沒有限制其只可以在哪裡投資,反觀中國開放給台灣的服務業,許多僅限制在福建省,甚至是限制在某個市!
像是社會服務業及公路卡車和汽車貨運,僅限於福建及廣東省,電子商務、海洋運輸服務及設立銀行分行亦僅限於福建省,通訊服務亦只限於福州市試點,投資證券公司時,亦僅限於上海市、福建省及深圳市各設立「一家合資之證券公司」,所以中國對台灣之開放並非全然開放,而馬政府卻可讓中資長驅直入,馬政府是真聰明,還是假糊塗!?。
Q:服務貿易協議可以退回重新協商嗎?
A:馬政府還對人民說「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好後就不能改,必須包裹通過、生效,事實上,哪有協定是不能改的,韓美自由貿易協定簽署五年後才生效,期間也歷經再協商及修改內容,經國會聽證與逐條表決通過後才生效。國家對外簽署國際協約的程序應當嚴謹,不僅事前要先透過體制的管道集思廣益,擬定具體內容與談判策略,也須知會立法機構談判的原則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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