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創作到了最後,往往都限縮成一段述說...
說著:
「自己究竟像是什麼?」
其實創作是一種在生活中—
抒發情感…表現自由…的管道;的方式。
自己想、自己說,享受真正的自由。
除非創作的目的,只是為了取悅閱讀它的消費大眾,以換得物質上的生活。
但換句話說,創作畢竟也是種工作,誰不正為了過更好的生活而拼搏!
不由分說,志在賺錢的作者們,皆已在不自覺中,凸顯出欲蓋彌彰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