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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7 06:59:08| 人氣3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過年殺雞,我是共犯 __我的童年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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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除夕夜,大家是否以歡欣鼓舞的心情迎接它,或者與我一樣無感?時代不同了,早期的台灣社會,人與人之間相處和睦、感情融洽,到處充滿著溫馨與人情味,尤其到了過年,非常熱鬧,大家歡樂在一起像辦喜事似的,現在呢?    

 

一轉眼來到耳順之年,每逢佳節,回憶特別多,尤其那一段美麗純真的童年時光,記憶行囊更無法忘懷,有一齣除夕幫媽媽《殺雞》情景,很有趣,至今仍歷歷在目。   

 

《殺雞囉!》‧‧‧除夕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媽媽準備年夜菜的重頭戲就是《殺雞》。媽媽主刀拉我我當共犯;我用腳踩住雞腳,兩手壓雞身固定著,第一步,媽媽先拔喉部雞毛,拔乾淨後,旁邊事先準備碗公,內裝半碗生米放雞頸旁,菜刀輕輕一劃〈俗語殺雞焉用牛刀是也〉,血漸漸地流入碗公內與米結合一起變成雞血糕﹞,這時,雞毫無知覺、不掙扎,血不停地流•••直到斷氣前一刻之迴光返照,突然間大力顫動幾下,就死了。接著將死雞丟入沸騰熱水鍋內,燙一下後開始拔毛;用力搓,一下子就將毛拔得精光,•••再下來是苦差事,必須很有耐性地用夾子夾毛細孔的毛根,一根一根夾乾淨,呵呵,這時的我,趕快找機會開溜,將燙手山芋丟給姐姐。大功告成後,拔下的雞毛等著叫賣小販來收購,當時的價格,全隻雞毛賣一元,生意人將其製成雞毛撢子或毽子,之前取下的雞血製成雞血糕,圍爐時丟進菜心湯或菜頭湯內,非常好吃,台灣人實在厲害,將雞的周邊效益發揮到淋漓盡致。有趣的是,有的媽媽膽小不敢殺雞,拿到菜市場託人殺,工錢約兩元,同時雞內臟還要送給工人,一句很有名的台灣俗語《嘎己台〈自己殺〉、賺巴來〈內臟〉》,意思是說,自己殺雞不假外人,雞內臟可以保留下來,不必給別人,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是也。     

 

民國五十年代的台灣社會,逢年過節才有雞肉吃〈一年大概三、四次而已〉,無論鄉村或都市、貧富貴賤,幾乎大家都養雞,隨便一塊空地即可開張,自己養自己殺自己吃。養雞並不難,飯後廚餘加些許飼料,是雞主要食物。當時人與雞的關係十分密切,生活一起,有互動、有感情,按時餵牠,雞生病時照顧牠。遺憾的是,如此堅定的友誼,可憐的雞仍《不免一死》。     

 

我的學生時代,電視早早收播,一般民眾都很早睡,清晨公雞開始咕咕叫,大吹起床號。公雞雖吵,人們不以為意、覺得親切。換成現在,不被夜貓族幹掉才怪!雞對人類貢獻很大,肉好吃,雞血可製再製品,雞毛可再利用,雞蛋營養又便宜。還有,現代流行《豬油拌飯》,在我的年代,則是內容物更豐富的《雞蛋飯》,比豬油拌飯更優, 取下蛋黃、放點豬油、加些醬油及味素〈現代人已不用味素〉,將熱騰騰的米飯放進去,攪拌後,就是讓人垂筵三尺的《雞蛋飯》,好吃又營養,令人難忘。』                 


台長: 羅伯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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