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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8 16:59:05| 人氣27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看到這種新聞,真不知道要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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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1株蘆薈 老翁遭警移送 2009/10/28 04:09

〔記者童涵旎、鮑建信/高雄報導〕順手拿走一株價值才10元的蘆薈,年逾60老翁成了竊盜現行犯;執法員警的分局同仁也搖頭,直說法理之外,是不是還可以多點人情味?

檢方下令釋回

歐姓老翁昨凌晨拿走修車廠前種植的蘆薈,被高市前鎮分局巡邏員警當場逮捕,依竊盜罪嫌移送,內勤檢察官開庭偵訊後,認為情節輕微下令釋回,連交保、責付都不用。老翁在警局老淚縱橫,說剛好看到蘆薈已被拔起,才順手拿走,沒想到成竊盜嫌犯;強調自己不是壞人「被叫小偷,我很難過,以後怎麼見人!」

昨天凌晨2時許,歐姓老翁外出撿拾資源回收品,行經和平二路時突然尿急,見四下無人,就在路邊小解;他看到修車廠鐵門外有株被拔起的蘆薈,順手將蘆薈放上機車,前鎮分局警備隊巡邏員警看見,他坦承未告知車廠老闆,於是依現行犯帶回。

老翁沮喪地說,自己有高血壓,也曾中風,導致半身麻痺,走路一跛一跛。前幾天聽廣播說蘆薈可降血壓、通血路,剛好看到路邊有蘆薈,想說拔個幾葉回去當藥引,沒想到吃上竊盜官司。

翁哭沒臉見人

修車廠李姓負責人獲知表示不願追究,還說可以把蘆薈送給老翁,員工私下表示,廠內種了多株蘆薈,常有人上門要,他們也樂於和大家分享,抱怨警方小題大作、不近人情。

歐姓老翁偵訊後送往分局偵查隊,雖然沒有上手銬腳鐐,但相當落寞,分局同仁看了也覺得心酸,有人說,或許老翁真的做錯,但看得出來並非惡意,「似乎沒有必要非得移送」;但也替同仁緩頰「或許同仁另有考量,依法移送並沒有錯」。

不過法界人士表示,歐嫌涉嫌偷取蘆薈,警方巡邏當場人贓俱獲,算是現行犯,依法任何人都可以逮捕,更何況警方是執法單位,若視而不見未處理,反而有虧職守,執法立場無不妥。

台長: 瑞塔蛋糕店老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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